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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酒吧呓语 |
该是走出去的时候了。我在吧台前足足闷了两个小时,店内生意出奇的好,尽管如此,依然没半个人理我,连酒保老五也把我当成家具,在我前面晃来晃去,他竟没发现我的酒杯早空了。
终于有个人找我搭讪,还是个女人,不过她的打扮很奇特,都已进入二十一世纪,她却像五0年代美国电影《第凡尼早餐》女主角奥黛丽赫本(Audrey Hepburn)般的把头发盘在头顶中央。在迷漫着香烟、爵士乐的萨克斯风声的店内,我只看见一个倒置的烧焦锅底朝我走来,她对我说:
「喂,老小子,记得我吧。」
我把她从头打量到脚,她所有头发都往顶上的锅盖式,因此圆圆的脸显得很干净,怎么说干净呢,就是她脸上没半颗痘子、没半根外露的鼻毛、没龅在唇外的门牙,就这么干干净净。身上穿的是黑色的圆领衫,领口很低,低到我还没来得及低下头,眼角的余光便不自觉的扫到她大半个胸部。也是干干净净,或者,白白嫩嫩,当她一路走来,我可以感觉到大地的晃动。
再往下,她的圆领衫的正中央是用亮片拼出的两只鸽子。咦,鸽子不代表和平,为什么女人的身上有鸽子?老五终于替我添了酒,他撂下一句说:女人不能鸽子?你他妈骂女人不适合和平?
鸽子下面则是条黑色的短裙,我喜欢短裙,任何女人穿短裙都是美丽的景观,最好再配双四、五寸的高跟鞋──没错,她穿的是脚后跟没带子绑住的高跟凉鞋,于是将她的腿拉出略带肌肉的线条。
按照我的经验,喜欢穿黑衣服的女人,大多以自己雪白的肌肤自豪,她们无时无刻不想突显出「白」,来遮掩其它不自豪的部份。
「记得。」我边说边盯着她边想,我是在哪里见过她咧?
她径自坐在我身旁,径自拿过我的酒杯,径自喝了口我的酒,然后她皱起眉头的说,这么些年,你喝酒的品味还是一样烂。
到底在哪里见过她?为什么她说「这些年」?我是在多少年前认识她的呢?
算了,反正是个女人,在我最最无聊的时候走进我孤独的世界,况且,我趁假装用手指梳理头发的时候,又低下头再看看那对充满了生命力、充满无限想象力、充满了肾上腺素的胸部。
「喝够了吧,走,跟我走。」
各种各样的遐想像黄河决堤似的灌进我脑子,好,走。我跟在那双映着月光的腿后面,她穿的居然是小百页裙,走起路来裙摆会飘呀飘的。风呢?这时来阵风有多好。
「老规矩。」女人说着便钻进路旁一家酒馆,我只能跟进去。她朝酒保点了两瓶啤酒,把其中一瓶推到我面前,「来,一口干掉。」
也好,喝得半醉不醉可以忘掉羞耻和繁文蓐节。我抓起酒瓶面红耳赤的喝光瓶内每一滴酒。
「走。」我又随着女人走出去,但不到三步路,她又走进另一家酒馆。就这样,一条街没走完,啤酒已经喝了五瓶。我想说,我们这是交往呢,或根本是拼命?我没说,我跟着高跟鞋上的腿、吧台前的胸部,老实又乖巧的继续喝,忽然我想起以前有个麻将牌搭子说的:闷声大发财。
不过到第七家,她白晰晰的胸部没晃,我的头倒是先晃起来。我朝她摇摇头的说,对不起,十一点约了人,得先走,下回见。
头也没回的我奔回老五的店,我喝得只剩一口的酒杯仍在吧台上,老五没收,他彷佛预见我会回去,少洗一个杯子他也高兴。
「老五,」我说,「我见过刚才那个女人吗?」
老五替我加满酒,「你见过,三年前你带着她喝了九家酒馆,就想把她给灌醉。」
后来我成功了吗?
「成功了,她在我店里喝醉的,一口吐在你新买的西装上,然后你连家也没送她回去,把她一个扔在我的吧台上,直到天亮她才醒来,她说,那个一肚子坏水的老小子呢。」
原来如此,我想起来了,好像真有那么回事和那么个女人,不过她又跑来找我报仇似的喝啤酒干嘛?
老五冷笑一声:
「你总算明白,女人属于有仇必报的生物。我看她想这回把你灌醉,找个垃圾堆把你扔下,等着下星期二的垃圾回收呗。」
垃圾?「对,你这种男人是垃圾,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