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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酒之后
「你们两个顺路,大哥,您就送她一程,车钱您也帮忙付付。」
「我就住在这里,你不用下车,掰掰。」
「待会儿一起回去吗?」
我是她司机?夜间伴行者?
基于男儿本色──咳咳,修正,男儿本绅士的原则,我几乎都说好,一次例外,那时的女朋友在旁边,我总不好说,小薇呀,你自己回去,我得送这位陌生的露露回家,因为她家巧得就在我家山下。
这种关系维持一了年多,她忽然再也没出现在兔子酒吧,听兔子说她调职到香港的远东区总公司去,要是够努力,洋老板觉得不错,有机会外派到其他华语地区独当一面,难得的机会。
无所谓,反正酒吧里不只她一个女人,是吧。
那年圣诞节兔子来电话叫我过去,再三强调不论多忙都得绕去喝杯酒,他请客。
我去了,好几个男人都去喝杯不要钱的圣诞酒,因为露露寄来圣诞卡,她不知道在酒吧认识这些男人的地址和真实姓名,一家伙全寄给兔子,像发成绩单似的,一人一张,我那张七十一分,写着:
现在还乱送女人回家吗?
感谢露露,她让我们几个寂寞男人在那年圣诞夜,凑在一起喝了五个半小时相当愉快的酒,其中一个如今还是我的哥们,即使早去西安工作,每年都不忘传短信来说:
「大哥,今年圣诞咱们各自喝了,记得相互遥敬一杯。」
朋友之间,有时感情未必要很深,毕竟现代人想培养深厚的感情,得花更多的时间,可是只要在必要的时候记得彼此,不也就够了。
他去西安上任时在香港转机,遇见露露,两人在星巴克喝了杯没加半滴酒却加了牛奶的咖啡,事后他曾告诉我:
「露露说你是个好人。」
天底下屁话之最,莫过于此。
终究又见到露露,有人去了纽约,有人去了西安,有人调到罗马,有人又转了半天圈子回到台北。仍是兔子叩我手机:
「老张呀,你的老朋友回来了,她要我转告你,晚上来喝杯酒,这回你喝她的,她喝你的。」
我与露露坐在吧台前,我喝她的Maker’s Mark,她喝我的Jensen。她说早该试别的酒,以前太顽固,以为赖上某一种酒表现出忠心是性格。我则说我隔段日子就会换种酒,倒不是存心不忠诚,而是借着换酒,换换心情。
她仍住在老地方,我却搬了家。我来不及讲,她又要我送她回家了。做为仁人君子、做为梁山泊外的一条好汉,我咬着牙送,快到她家时我才说如今住在台北的另一头。她愣了会儿才说,既然如此,这么晚,就住她家吧。
不再是仁人君子,充其量不过男人孙子,我居然没拒绝。那天晚上发生什么事不重要,麻烦的是早上。我从没六点半便自然醒来,她已经瞪着眼看我说:
「昨晚什么也没发生?」
我点头。喝了那么些酒,加上增加的年纪,最可能发生的是两人半夜抢着上厕所撞了脑袋罢了。
「那么现在我们憋着气,让它发生好了。」
呵呵,早上憋着口腔内隔夜的那口能熏死人的气真不容易,幸好顺利完成了好像必须得做的那件事。美好的部分在,之后。
我仰望天花板问她:
「你觉得我们可以在酒吧混到几岁?」
「你,我不知道。」她说,「我只能混到下个月底。」
「又要调职?」我问。
「不,该结婚了。」
虽说她结婚,如今是两个孩子的妈,偶而仍会在网络上遇到聊聊,包括西安那小子。她说句名言:
「大哥,你猜婚前婚后喝酒有什么差别?」
好问题,我猜婚前该喝鸡尾酒,一天试一种。婚后则该威士忌,最好是钱宁走路,幌着杯中那个大冰块,慢慢喝?
「婚前呀,想到第二天早上我们得装着对方嘴里什么味也没的做爱,真是无聊和委屈。婚后呢,不是装,是习惯了。人啊,什么事都能习惯。」
酒吧里的事,都属于梦的范围,偶而记得一些,大部分全忘记,即使记得的那些,也全不算数。喝酒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