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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只兔子因化妆品违法行为被没收12.8元罚款206.4元

(2024-01-24 22:12:21)
标签:

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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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

违法

化妆品

分类: 日化财经

 

深圳两只兔子因化妆品违法行为 被没收12.8元罚款206.4元


经营企业不容易,很多工作要做好,而且要按法律规定做好。如果做不好,即便看上去像“偷懒”的事情也不行,搞不好还要被罚款。


2024年1月2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从事零售业的深圳市两只兔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两只兔子”)的化妆品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华处罚〔2024〕大浪24号》显示,深圳两只兔子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采购索证索票或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建立化妆品进货台账,或者从事批发的化妆品经营者未建立销售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销售生产企业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化妆品,销售未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销售伪造、变造或者冒用证照、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检疫证明、批准证明文件的化妆品,销售化妆品经营者擅自分装、配制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化妆品,并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据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深圳两只兔子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2.8元,并处以206.4元的罚款。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依据和处罚结果来看,深圳两只兔子被没收金额12.8元可能是卖掉产品的零售价。而206.4元的罚款,有可能是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不过,处罚决定书信息不全,并未透露具体违法经营的化妆品数量、价格和货值,也未透露是否有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


不过,从处罚内容来看,深圳两只兔子很有可能是没有“执行化妆品采购索证索票或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建立化妆品进货/销售台账”,而且深圳两只兔子违法经营的化妆品可能存在“销售未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或者销售“伪造、变造或者冒用证照、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检疫证明、批准证明文件的化妆品”、“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


从结果来看,深圳两只兔子可能并不知道化妆品需要建立台账制度,但可能知道特证化妆品比普通化妆品好卖而伪造“证件”。而这个性质就比较恶劣了,所有从这个角度来看,深圳两只兔子被行政处罚并不冤枉。


从金额上来讲,深圳两只兔子的违法影响并不大,但类似于深圳两只兔子这样没有建立台账、伪造特证产品的企业肯定不只这一家。如果销售的商家都不管化妆品的来源,而且还造假证,那么谁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知情权,消费者又何来选择权呢?


商家不尊重消费者,不对消费者负责,其实就是对自己不负责,大家认为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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