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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手!两部门共同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2022-06-25 2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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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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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分类: 日化财经

文/日化砖家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https://empic.dfcfw.com/943962575350276097/w661h311/art

 

《行为规范》明确界定了网络主播的定义: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表演、视听节目服务的主播人员,包括在网络平台直播、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互动、以上传音视频节目形式发声出镜的人员,应当遵照本行为规范。此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及内容,也需要参照本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共十八条,从不同方面、不同范围规范了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对网络直播行业来说又是新的一轮整顿。

 

《行为规范》第六条指出: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 

 

第十一条特别强调: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据了解,网红主播一般需要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所得税大部分为个人所得税。而由国务院办公厅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就是针对可能存在申报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或者网络主播开展的税收检查专项活动。

 

 https://empic.dfcfw.com/943962583944462337/w518h376/art

 

其中,第十三条特别强调:网络主播应当自觉加强学习,掌握从事主播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另外,针对违规行为的主播,《行为规范》第十七条要求: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规范》规定对于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

 

此前,中央网信办在官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就要求对违法失德明星艺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全网统一标准,严防违法失德明星艺人转移阵地、“曲线复出”。

 

 https://empic.dfcfw.com/943962781508706306/w665h316/art

 

《行为规范》还提出要加强对网络主播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网络主播的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建立健全网络主播入驻、培训、日常管理、业务评分档案和“红黄牌”管理等内部制度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规范》第十四条提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的31种行为,从各方面规范约束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针对网络直播中频现的直播打赏乱象,《行为规范》指出:以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宣传“刷礼物抽奖”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打赏”,引诱未成年用户“打赏”或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 的行为不得在网络直播中出现。

 

对于网络直播打赏行为的规范,早在2022年5月,由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中就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根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分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发展报告》了解到,截至2020年末,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账号累计超1.3亿(根据23家平台汇总数据),其中日均新增主播峰值为4.3万人。

 

我国直播用户方面,2020年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6.17亿人,占中国网民整体的62.4%。

 

尽管直播已经成为互联网主要内容和变现手段之一,但是套路重重的网络直播乱象,也已经成为互联网清朗的主要障碍之一。现如今,在网络直播肆虐的当下,国家逐步收网整顿,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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