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对孰错?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后续

标签:
三无产品职业打假人熟肉毛妈妈土特产舆论 |
分类: 日化财经 |
文/日化砖家
近日,网络上关于“毛妈妈土特产”“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知假打假能否获赔”“职业打假人”等话题引起热议,一起来回顾一下整件事情的经过吧。
2022年4月21日,微博话题“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法院判其退赔5万”登上热搜,引发众多网友对此事关注。
事情起因是一位农村老奶奶在网上发布视频:“在视频中哭诉,好辛苦,称此前有买家刚开始在其网店购买三份熟肉,之后又下单150份。在卖出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时,虽然进行了真空包装,但因没有标注产品相关信息,被买家举报为“三无产品”,告上法庭。并声称买家是一位职业打假人。”
据了解,该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产品在销售时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者信息等必要信息,应认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一石惊起千里浪。
此事在网上发酵后,立即引发社会关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将整件事推向舆论热潮。众多网友对老太太的遭遇感到同情,甚至有的提出捐款、质疑法院判决。不少网友批评涉事打假人“故意钓鱼”“专坑不懂法律的老年人”,更有甚者直接在网上曝光该打假人个人隐私信息,一时间,舆论往“受害老太太”方向倾斜。
之后该涉事打假人回应女子卖熟肉三无产品,称:卖家用老人博取同情。
涉事打假人原告律师也发声:王女士的毛妈妈土特产店出售“三无产品”并非第一次,她卖的食品也没有经过检测合格。关于原告是不是专职打假者,吴律师表示:“法无禁止即可为。邵先生是懂法的消费者而已。”
原告律师吴先生认为,知假买假并不违法,网友们并未了解全部真相。毛妈妈土特产并不是两三个人的家庭小作坊,而是有一定规模的加工生产企业,毛老太也不是实际生产加工的人,王女士发婆婆哭的视频是为了博取同情。
据公开资料显示,涉事农妇经营的忠县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2017年8月取得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忠县分局下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许可日期截至2022年8月23日。
另外,据据2020年7月30日的《忠州日报》报道,“毛妈妈土特产”经营者王亚琼说:目前我们拥有百余人的微商团队,和淘宝、天猫、京东、抖音等多个平台合作,以物流快递为纽带,同整个互联网市场建立起联系!
那么,这件事就不是简单的农民和老妈妈的故事了。
此外,有网友根据法院公开涉事案件信息,找出涉事打假人在案记录18起打假案例。
截至目前,此事有几大难点待进一步讨论。王女士售卖自家产品多年,明知需注明产品信息,但却没有这样做,造成这样的结果是否值得同情;原告在明知商家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追买150份后才对其进行索赔是否合理;法院判决依据是否得当。
另外,网上对于“知假打假能否获赔”话题也是有着不同的看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购买者在食品、药品领域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法律并未对购买者动机、知假买假情形作出限制性规定,知假买假者仍可作为权利主体,依法主张10倍价款赔偿。
但同时也有人认为打假人此行为是在钻法律的空子,长此以往,不利于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发展。
事实上,从情感上讲,职业打假有利于净化市场,应当予以支持。但现实是,所谓的职业打假人给社会带来的负面问题远多于积极作用,是必须要反思的。
尤其是近年来,类似的自制产品,传统工艺食品因涉嫌“三无”被诉讼索赔的事件屡屡发生。
知假买假的行为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但是仍应适用一般民法典相关原则进行保护。同时出售假冒商品的一方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如果知假买假的行为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等其他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针对此案件,最开始众多网友都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信任和同情,站在王女士的立场,认为索赔的邵某是职业打假人,希望司法能够“高抬贵手”,体谅小生意人的不易。
但情与法的冲突或许是永恒的议题。目前,此事已经引起剧烈反响,在4月22日,重庆一中法院也发布官网声明,称:若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可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二审判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再审申请。
知名打假人王海也呼吁:新闻应遵循平衡原则,莫轻信一面之词。
目前,整件事还在持续发酵中。涉事打假人称王女士在网络上发布大量“卖惨视频”已经让自己陷入网暴,已经起诉王女士对自己造成的诽谤行为。另外,网友扒出涉事打假人向法院所提供地址为假。另一方面,“毛妈妈”作坊究竟是小规模经营还是企业加工厂还待考究。至于网上质疑“毛妈妈卖惨为假,炒作为真”的话题也值得再深究。
后续情况如何,小编同大家一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