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儿童化妆品再迎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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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清扬君财经观察室 |
文/日化砖家
2022年4月11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儿童化妆品相关技术要求。
《指导原则》共7部分,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儿童化妆品注册和备案工作,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征求意见稿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原则》中着重指出儿童化妆品配方应按照“安全优先原则、功效必需原则、配方极简原则”进行。
其中特别指出儿童化妆品的配方应当尽可能不用或者少用香精或者香料,不建议使用成分复杂的可能含有26种致敏性组分的原料作为芳香剂;应当尽可能不用或者少用着色剂;应当尽可能少用防腐剂;应当尽可能少用表面活性剂,特别是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透皮促进剂等。
另外强调儿童化妆品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主要目的的原料,如因其他目的使用可能具有上述功效的原料时,应当对使用的必要性及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需要格外关注的是,儿童化妆品将按“婴幼儿”(0~3周岁,含3周岁)以及“儿童”(3~12周岁,含12周岁)分类。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儿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婴幼儿”“儿童”不同分类化妆品对产品配方原料选择、标签标识、产品执行的标准、安全评估等有不同要求。
《指导原则》还特别对防晒类儿童化妆品作出具体要求。
首先,防晒类儿童化妆品应当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皮肤封闭型人体皮肤斑贴试验,试验结果应当为0例出现皮肤不良反应。
其次宣称防晒的儿童化妆品需要检测SPF值。儿童化妆品不得宣称“高倍防晒”,不得有鼓励暴晒的宣称,如有效抵抗XX小时紫外线辐射、有效降低XX%紫外线损伤、提供XX倍防护能力等。
最后强调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儿童化妆品应当在中国境内选用中国成人消费者开展消费者测试研究或者人体功效试验。
现如今,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落地、“颜值经济”的影响、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经济水平等等一系列因素促使着儿童化妆品市场繁荣增长。有数据显示,截止到2021年,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已超过4700万,且处于逐渐增长趋势。
据统计显示,我国每年至少有5000万儿童使用化妆品;到2023年,儿童化妆品国内市场规模可达400亿人民币。
然而,儿童化妆品市场向阳增长时频频被揭发的市场乱象不得不让相关部门开始把监管目光放在儿童化妆品市场上。
2021年7月,央视爆“儿童化妆品多数无资质”,不少商家以“玩具”之名兜售儿童化妆品,以“玩具”名义躲过备案监督。
在2022年“315”前夕,据广州日报报道:有记者随机从电商平台挑选了10款套装产品,经抽检后发现10个样品中有5个样品没有中文标识,其中2个还是三无产品。在有中文标识的样品中,只有2个样品标注的执行标准为化妆品产品标准,其余3个样品均为GB6675系列的玩具标准。
除了上述列举之外,儿童化妆品市场还存在非法添加违禁成分、激素超标等乱象。
如果长期使用不合格产品,对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儿童,会带来性早熟等危害,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
2021年7月5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把儿童化妆品作为下半年重点监测对象之一。
2021年10月8日药监局正式发布我国首份针对儿童化妆品监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儿童化妆品定义、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等,以进一步筑牢儿童化妆品监管的法治基础。
2021年12月1日,为了促使《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更加顺利实施,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2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此次发布的《指导原则》被行业众多人士称为“首个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譬如明确了多种不能用于儿童化妆品的原料和列举了对防晒类儿童化妆品各方面的要求等,均有利于为之后企业产品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评审。
《指导原则》的发布,一定程度上说明儿童化妆品监管继续加强,市场乱象有望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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