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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破庙”故事的多种解读

(2013-01-09 10: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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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文评

莫言“破庙”故事的多种解读

  莫言的诺贝尔演讲辞《讲故事的人》讲了好多个故事,尤其是最后三个故事的寓意更是众说纷纭,著名文化学者朱大可认为这三个故事“其实就是三个语焉不详的谜语,他不说出谜底,我就只能瞎猜了”,甚至认为“莫言设置了三个故事圈套,聪明人都不会上当。谁要是拿过来解读,都会显得很傻”。这话很有些意思,不禁让我想起契诃夫当年说过的一句名言,说评论家是“研究聪明人的傻瓜”。莫言设置了这些谜语后,迄今为止,对于众多“傻瓜”们的瞎“起哄”保持着一种高傲又悠然且意味深长的沉默。这实在是一道诡异的风景。面对这道“百年”等一回的独特风景,尽管做“傻瓜”的“风险”不小,但我对“聪明人”莫言精心设置的“三个故事圈套”依然兴趣浓烈,尤其是对他的第三个也即最后一个“破庙”故事的寓意,更有一种强烈的解读欲望,故甘愿冒着“傻瓜”的危险,向这个当今文学界的 “哥德巴赫猜想”“挑战”,看看莫言这个“世界级”谜语究竟是何等分量?

  一、

  在莫言演讲辞的所有故事中,最后的三个故事堪称用心曲折,但大致的用意其实简单,就是用这三个故事来回答国内对他的许多争议:

  “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引发了一些争议。起初,我还以为大家争议的对象是我,渐渐的,我感到这个被争议的对象,是一个与我毫不相关的人。我如同一个看戏人,看着众人的表演。我看到那个得奖人身上落满了花朵,也被掷上了石块、泼上了污水。”

  很明显,莫言对自己的被批评、被争议感到很委屈,很不服气,觉得这些批评、争议大致属于“扔石头”、“泼污水”一类,是对他的一种恶意攻击。所以,接下来他讲了最后三个故事,以发泄一下心中的那口“恶气”。这应该是解读他最后三个故事的基本思路。

  第一个故事的中心句是,“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意思是说,每个人都有“哭”或“不哭”的权力,每种选择都应该受到尊重。言下之意应该是,作为小说家来说,每位作家都有自己的创作自由,无论他在创作中有过怎样的表现,这都是他的权力,理应受到人们的尊重,而不应遭受人们无端的诬陷和打击。

  第二个故事则是以自己当年曾“洋洋得意”的顶撞老长官,但许多年后却深感内疚的例子来告诫今天“洋洋得意”的批评攻击他的人不要再犯他当年的错误了。

  如果说前面两个故事的寓意还并不复杂的话,那么,第三个故事的寓意就绝不是那么简单了。先看看这个故事的基本内容:

  八个外出打工的泥瓦匠为躲避一场暴风雨躲进了一座破庙,外面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八个人胆战心惊,以为八人中必定有人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为保大家伙的平安,干过坏事的人应该自己走出庙去接受上天的惩罚。但没有人愿意出去,于是以“往外抛草帽”的方式决定谁该接受惩罚。结果有了一个人入选了,大家于是催他出去接受上天惩罚,但他不肯,于是,大家只好把他抬起来扔出庙门,可就在那个人刚刚被扔出庙门的时候,那座破庙便轰然坍塌了。

  很明显,这个故事的结局颇有一种耐人寻味的诡异性,那个被大家决定应该扔出去受惩罚的那个人反而得救了,而其余的七个人则受到了惩罚。莫言想借此说明什么呢?

  虽说关于艺术形象的理解可以见仁见智,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但这一百个哈姆雷特毕竟还是哈姆雷特,不可能是其他人。基于这一点,“破庙”故事的真正寓意应该可以大致解释清楚的。

  首先,这个故事的真正推手是谁?或者说主宰人物命运的关键是什么?细究文本,应该只能是机遇或命运。八个草帽扔出去了,只有一个人的草帽没有被吹回来,所以这个人按约定应该到庙外接受上天“惩罚”,但却没想到这“惩罚”竟然是“保佑”,这人反而得以独生。塞翁失马,焉知祸福。命运是何等变幻莫测?一切都是由命运决定的,而与人物的善恶是非道德价值观毫无关系,所以这个故事的寓意不具备通常寓言所具有的那种惩恶扬善的意义。它强调的意义就是:人的命运是由运气决定的。这应该视为这故事的第一重解读。

  如果从象征的角度来解读的话,这个故事又有了另一种意境。庇护人们平安的庙宇常常被人们用来象征国家,宗庙社稷通常都是国家的代名词。那么,“破庙”的倒塌就意味着天下大乱,国破家亡,那么,在这种状况下的人物命运,其实也就轻若鸿毛,生和死都没有多大的意义了。一个失去了家国的人,即便他独自一人侥幸活下来了,又有几多生趣呢?他除了恐惧、悲哀,还能怎么样呢?(当然如果这只是一个根本就缺乏家国意识的甘愿苟且偷生的庸众一名,他或许依然可以谢天谢地,欣喜莫名。)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解读的话,这个故事的寓意实在过于朦胧,因为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生者何以喜?死者何以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那位幸存者的幸存价值实在难以让人感到轻松。

  上面的两种解读仅仅是从文本的角度大致可以得出来的答案,可这两种解读与莫言想借此发泄一口“恶气”的本意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我们还是换一个角度来解读的好。

  二、

  我们可以顺着第一种解读思路再深入一步,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也许就会有某种突破性进展了。

  我们可以设身处地地为那个被大家伙所抛弃的人想想,当他被仍出破庙的一刹那,心中一定充满了委屈、恐惧和愤恨,他肯定觉得不公平,只有内心祈祷,希望老天爷会来为他主持公道;就在这时,奇迹出现了,老天爷真的垂青于他了,他突然从一个最倒霉的人变成一个最幸运的人了,而刚才对他施暴的七个人转眼之间就受到报应了,这才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老天有眼,天理昭彰,此乐何及!

  很明显,这个故事中的幸运儿,就是莫言的同情对象了,而那另外的七个人,就大致属于自以为是、自作自受的一类人物了。这样的话,人物关系中就出现了一组明确对立的双方:孤独而得救的被抛弃者与绝对多数的自以为占理的施暴者,而这些施暴者最终受到“天谴”,毁于“大厦”倾倒的那一刻。这个多数应该可以视为莫言所鄙弃的对象。

  那么,从隐喻的角度来说,这个幸运儿,应该就是莫言自己,而那七个自以为是的“施暴者”明显是隐喻国内批评他的人。这样一来,莫言这个故事的寓意可以说一目了然了:那个被大家伙不断“扔石头”、“泼污水”,甚至于被抛弃、被“扔出庙外”的那个人(也即莫言自己)其实是最无辜的,而那些自以为是地批评他的人是完全错了的。因为他这个被大家粗暴批评的人才是真正受到上天眷顾的人,比如他今天的获诺贝尔文学奖就是明证。

  我想,这应该就是莫言设计这三个故事的基本目的,他以三个故事的形式分别骄傲地回应国内众多的批评者:一、你们应该尊重我的创作自由;二、不要像我年轻时那样自以为是,得理不饶人;三、现在事实已经证明我是一个无辜者和成功者了,你们再执迷不悟的话,就可能后果很严重。

  三、

  这应该就是莫言主观上希望表达出来的故事寓意。但是,莫言忘记了一点,在他设喻表达的过程中,艺术形象本身的丰富性以及故事逻辑本身的严密性是必须严格定位的,否则,你的设喻目标就很可能南辕北辙,事与愿违。莫言的前两个故事的寓意在逻辑上应该达到了他的设计目标,但他的第三个故事,随着“解读”的继续深入,就难免歧义纷呈,自乱阵脚了。

  比如,“破庙”故事中的幸运儿,难道真的可以问心无愧的接受他的幸运结局吗?在他的道德心灵上难道真有理由那么轻松愉悦吗?

  首先,作为“幸运儿”,对于自己先前“被扔出庙外”的待遇,或许有理由感到不满甚至愤怒,因为这种做法确实有不公正的地方。但是,静心思之,这种做法毕竟是经过了公议后的“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而且你自己也是完全同意了的,事到临头,却不肯接受,岂不是违约在先吗?你自己首先违反了“游戏规则”,理应主动“出局”的时候,你却不肯“出局”,大家伙处于全局考虑,将你强行“扔出庙外”,不过是“强制执法”而已,并无任何违规违理之处,你有何不满和怨言呢?虽然,命运不过是与你开了个小玩笑,但是,这个小玩笑却在不经意之中暴露了你的劣根性。你在命运不济的时候怨声载道,出尔反尔,违反承诺道义,拒绝承担责任,这难道是一种正人君子的负责任的行为吗?

  其次,虽然,命运垂青于你,你成功了,你获救了,但是,在享受成功的那一刻,你难道不应该显得更宽容大度些吗?对于你那些不幸遇难的曾经同甘共苦的伙伴,难道不应该表示一定的同情和悲哀吗?难道不应该原谅他们的错误行为吗? 莫言先生在《蛙》中不是很推崇一种“赎罪”精神吗?不是曾经强调过“他人有罪,我也有罪”,我们对恶魔也要“持一种同情的态度,感觉到他们也是不幸的”吗?所以,面对着这些遇难的伙伴,你难道就可以如此心安理得、问心无愧地庆幸自己的成功吗?

  所以,按照这种逻辑解读,莫言的“破庙”故事不仅没能起到自我辩解的作用,反而不小心地暴露了他的某种狭隘心理,某种并不光明磊落的拒绝他人批评的幸灾乐祸的得意心态。

  这就是我这个“傻瓜”对聪明人莫言的一番苦心“研究”,相信如我这样的“傻瓜”在国内已有过不少,说得上吾道不孤。在我见过的这一类的“傻瓜”言论中,有一个特别的“傻瓜”言论让我印象深刻,它就是复旦大学的著名教授陈思和。

  四、

  陈教授作为莫言的客人,与莫言一起前往斯德哥尔摩,参与了诺贝尔奖颁奖盛典的全过程。他回来写了解读莫言演讲的长文《讲故事的背后》(载于《文汇读书周报》2012.12.21)

  陈教授的解读或许可以代表莫言的观点,应该值得我们细细研究的。

  但是,“研究”的结果不免让人感到极为失望,因为陈教授的解读完全无视莫言在讲三个故事前的那一番关于国内批评是“扔石头”、“泼污水”的观点,而装傻充愣的“王顾左右而言他”,实在有些“傻”得“莫名其妙”:

  “我们与其把它看作是莫言在为自己辩护,还不如把这三个故事看作是作家站在世界讲坛上对更多的听众讲述的寓言”。

  而对于莫言的“破庙”故事,陈教授把它解释为一个“忏悔”的主题:

  “这个故事仍然没有离开忏悔的主题,但是忏悔的主体扩大了,不再是莫言个人的忏悔,而是他把自己融入了这个有罪的群体,提出了集体忏悔的精神要求。人不是天生有罪的,而是在他人即地狱的人世间,你随时可能被当作有罪的人给抛出集体,也可能因为抛了别人而犯罪,被压死在雷电击毁的庙宇里。于是,你到底做那个被选出来的泥瓦匠还是另外七个被压在废墟里的泥瓦匠,只能由你自己来选择。”

  我不知道陈教授是何以认定莫言在“忏悔”的,何以认定莫言“把自己融入了这个有罪的群体,提出了集体忏悔的精神要求”?且莫言到底要“忏”什么“悔”?为什么要“忏悔”?在故事的八个人中,如果那七个人真“有罪”的话,他们已经受到惩罚了,想“忏悔”也没有可能了,且莫言在故事中根本就没有给他们“忏悔”的机会,人都给死光光了,还侈谈什么“忏悔”?而另外一个得救的人如果他天性仁慈的话,它可以为死难者致哀,也用不着“忏”什么“悔”?可从莫言的叙述立场来看,他几乎就是完全站在得救者一边的,哪里找得到丝毫“忏悔”的意思?况且,春风得意的莫言来到瑞典文学院的大讲堂发表他的诺贝尔演讲词,面对着那些白皮肤、蓝眼睛、黄头发的老外们,洋洋洒洒、意气昂扬地讲了这么多故事,可到了演讲的最后一个故事,好端端的“忏”什么“悔”?这难道符合逻辑吗?卖弄深沉吗?有这个必要吗?且对于“赎罪”“忏悔”的话题,《圣经》里的“原罪”说已然“深沉”几千年了,在西方人看来,早已缺乏新鲜感了,莫言有必要在此时此地耍这么一套“花拳绣腿”吗?不怕老外们听得厌烦吗?

  虽说陈思和是一位大教授,但这番解读实在高明不到哪里去,貌似“哲理”,其实只是一种捕风捉影、生拉硬扯的“装逼”而已。分析到最后,陈教授还想再高深莫测地玩一下“深沉”:“你到底做那个被选出来的泥瓦匠还是另外七个被压在废墟里的泥瓦匠,只能由你自己来选择”,这问题问得深刻吗?不,这完全就是一个弱智的问题。到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之际,这难道还需要选择吗?谁愿意被压死在废墟里?可是,自以为深刻的陈教授却浅薄的忽略了一个基本的问题:如果你有诚心真正要讨论选择的问题,就别卖弄任何所谓“有罪”“忏悔”之类的花活儿,而老老实实地回到“破庙”故事的情景中,设身处地的思考,假如你真正面临这种倒霉的境遇中,你该如何选择?

  五、

  如果我们把这个故事视为一个简单的人类困境模型,那么,它的哲学意义就是:在一种未知的恐惧面前,大祸临头,人们无以自保,只有坐以待毙;但是,绝望之中,突然出现了一种解救的可能,即牺牲一人,就可以保全其他七个人。于是大伙一致同意以抽签的方式选定谁当牺牲者。那么,这个决定在这个八人世界中,俨然就是法律的化身,不管这种“法律”是对是错是善是恶,但是,因为它是经过真正民主评议决定出来的,所以,每个人都应该无条件遵守的。这实际上就是人类道德法律产生的一种象征。所以,被抽签选定的牺牲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是诚实的,有公共道德良知的,他唯一的选择就是主动走出去献出自己,而拯救他人。在这个简单的人类困境模型中,在这个节骨眼上,已经根本不存在任何选择的问题了,也不存在任何“有罪”“忏悔”的问题了,当你同意了抽签的决定时,你就已经作出了选择,之后,你能做的就是服从命运的安排。所以,那个拒绝信守诺言的人,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违法的罪人;而其他人等则是守法者,将它扔出庙外的行为完全是一种维护法律正义的行为,天经地义,绝非犯罪,也无需忏悔。尽管命运对他们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让他们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但他们依然是正人君子,依然无“悔”可“忏”;而那个幸运的“罪人”,虽然获得了狗屎运,但依然是可耻的,道德上依然是严重有亏的,只有他才真正需要“忏悔”。

  而陈思和教授在他的自以为很“哲学”的解读中却把过错全推在“守法”的七人中,并昏庸粗暴的强迫他们去“忏悔”,简单地以他们的死亡作为他们“有罪”的证据,而把 “幸运者”的“幸存”作为人生意义正确的唯一标杆,这是典型而荒谬的“活命哲学”,实在是贤愚不分,黑白颠倒,简直不通之至!

  六、

  莫言的“破庙”故事无意中提出了一个人生选择的重大命题。那就是;一个人生活在社会群体中,他是不是应该做一个诚实的信守诺言的人。无论命运如何变幻,他是不是都应该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而绝不应该欺骗自己,更不应该欺骗别人。如果他做到了这一点,即使遭遇灭顶之灾,他也是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反之,即便他苟且偷生、甚至享尽荣华富贵,他的人生依然是大节有亏,不足为训的。这就是“破庙”故事中的一个与七个的对立组合形象所彰显的人生教训。面对此情此景,再用陈教授的话来问就是:“你到底做那个被选出来的泥瓦匠还是另外七个被压在废墟里的泥瓦匠?”

  陈教授的选择应该就是那个“被选出来的泥瓦匠”,莫言似乎不肯明确表态,这就是他的“聪明之处”,但是,“机关算尽太聪明”,选择的“尾巴”毕竟还是藏不住的,莫言的选择无疑也是那个“被选出来的泥瓦匠”。这我们从20125月,作家出版社为纪念“讲话”发表70周年,邀请中国大陆100个知名作家分段手抄“讲话”(每位参与手抄者获报酬一千元)的这一轰动事件中,就可以看出莫言的选择。因为,在这批以千元低价出卖灵魂的文人队伍中,莫言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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