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女大学生求大款包养遇骗子 失身还丢新电脑

(2012-04-23 16:58:23)
标签:

女大学生

包养

婚恋观

心理

杂谈

分类: 婚姻
导语:女大学生仲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张某,二人简单聊天后,约定好一个月男方向仲某支付6万元而仲某此后成为其女友。3月25日,仲某与张某约好了见面开房,且约定由女方携带笔记本电脑,男方准备黄片。两人见面发生性关系后,张某趁仲某洗澡之机溜之大吉,并将仲某新买的笔记本电脑偷走。仲某发现后报警,警方抓获了张某,这才得知张某是个化名,其真实姓名为金某,只是一名普通的工人。
http://www.meimeidu.com/Upload/10324/201204231449437195.jpg失身还丢新电脑" TITLE="女大学生求大款包养遇骗子 失身还丢新电脑" />
    这起案件听起来似乎有点可笑。女大学生仲某目的本来是“求包养”,结果钱没到手,自己反倒先“赔了夫人又折兵”,既失身又丢了新买的笔记本电脑,可谓人财两空。虽然警方后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金某,但是顶多就算他一个盗窃的罪名吧,恐怕骗色的罪名还没有法律依据,毕竟当初都是自愿的。女大学生仲某的遭遇固然可笑,不过读过新闻后我却觉得她有点可悲。而且可悲的不仅是仲某一个人,而是和仲某一样有类似婚恋观的一批人,他们身上反映出的社会现状很值得我们反思。

    仲某的遭遇和普通的见网友被盗案件有所不同,她见网友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发生性关系。而且,可以说她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金钱。倘若不是骗子金某声称要每月掏6万来和仲某做“男女朋友”的话,仲某肯定不会去找金某见面的,更不会答应和其发生性关系。这每个月的6万元分明就是包养的费用,是仲某出卖自己肉体和所谓“爱情”的收获。仲某当初结识金某时也正是抱着这种寻求包养的目的,否则不会只通过简单聊天就能到见面开房的地步吧。试想,仲某如果真的是因为爱情才和金某做男女朋友的话,会这么简单吗?只不过聊了几句就一拍即合?我看,仲某看重的并非是金某的人而是金某的钱,这毫无疑问。所以,仲某自称的此后成为金某的女朋友也不过是个幌子而已。至于当初仲某在网上发布做平面模特的广告,看来也是动机不纯,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网友们对于这条新闻的评价也颇为一致,大都没有指责那个骗子金某,而是都在谴责仲某。有人说她活该,有人说她下贱,更有人说她太傻。是啊,仲某的确傻得可笑了,假如对方一个月就能掏出6万元包养自己的话,那么又怎么能连个放黄片的电脑都没有?再说,买卖都讲“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仲某怎么连点“预付款”都没见到就轻易的投入了骗子的怀抱呢?对于这个“大款”,怎么仲某就连点考察都没有过?据我想,也许仲某并没有完全把自己当做“商品”出卖,也许她的脑子里还“掺杂”着一点感情因素,想着能和这个包养自己的人有点感情吧?也许在仲某看来自己的行为仍然有爱情的前提?也许在仲某看来两个人终究还算是男女朋友?也许,也许是这样。可惜,纯粹的爱情倒好了,纯粹的买卖也好了,偏偏仲某打算来个“混搭”,这才把自己和新买的笔记本电脑都“搭”上。

    什么是包养?这个问题不大好说。据社会一般的观点认为,包养就是一种介乎于恋爱和卖淫之间的形式。说是恋爱吧,包养却需要足够的金钱作为交换条件;说是卖淫吧,包养者和被包养者之间似乎还是有感情的,而且有所谓的“专属关系”。可以说,包养是一种把“金钱至上”的婚恋观发展到极致的行为。往前走一步就是普通的婚恋,往后退一步就成了卖淫嫖娼。所以这是一个灰色地带,既没有相关法律保证,也没法遭到法律的制裁。可就是这种尴尬的现象,现在却变得越来越常见。似乎求包养已经成为很多女性谋生或者是“谋富”的手段。那么什么人现在更接受包养和被包养呢?包养者当然要有足够的财力,类似于新闻中这种“每月6万”的标准的确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得起的,这就得非“大款”莫属。至于被包养者,多半是急于享受高级物质生活的女性——也不排除还有男性。为了对得起对方出的价码,被包养者当然要年轻漂亮一点,最好还能有点气质和文化。这样一来,似乎女大学生就成了包养者的首选对象。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据新闻报道出来的现象分析,现在被包养者大多都是女大学生。她们要么是为了把恋爱和金钱来个“完美的结合”,要么是干脆为了“挣点钱花”。不少女大学生也就是趁着这几年“挣一笔”,之后就解除这种关系,安安稳稳的去寻找自己真正的爱情了。于是,不少高校门前都出现了高档轿车等着接人的现象。我相信,仲某既不是女大学生里第一个有这种想法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

    我们该如何看待包养现象呢?尽管法律在这方面没有界定,毕竟不能算作是卖淫嫖娼。不过在我看来,道德法庭却应该对于这种现象有明确的评价,即出卖肉体。中间那点所谓的感情不过是“挡箭牌”或者是“遮羞树叶”而已,几乎就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和给自己一点心理安慰罢了。有了足够的金钱,爱情就可以随着肉体一起出卖,这就是包养的本质。在这场交易中,出卖肉体是第一位的,爱情顶多算是“附赠”或者“添头儿”。就拿新闻中的仲某来说,傻子才相信她是为了找男朋友!分明是为了找钱罢了。假如仲某就是想着干干脆脆的出卖肉体,也许还能多点防范意识。倒霉就倒霉在她偏偏还顾着个男女朋友的名头,这才落得个人财两空。

    那么,仲某身上反映出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风气呢?或者说,她所抱有的婚恋观带给了我们什么思考?

    我们的社会进步很快,可供人们享用的物质条件也越来越丰富了,这对人们来说就是极大的诱惑。面对这些诱惑,假如单凭自己的努力奋斗去争取的话也许根本做不到,或者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和极大的努力才行。这样一来,很多人就开始急于求成,希望能快点实现这个梦想。有了这种急功近利的想法,大家就开始挖空心思想方设法的挣钱。正道的固然也有,然而更多的歪点子也就出来了。违背法律的做法且不必说,那些不违背法律却违背传统道德的做法就如雨后春笋一样纷纷涌现出来。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是说要懂得善于利用资源。那么,普通人能有什么资源呢?恐怕也就剩下自己了。有了这样的大背景,“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想法就成了大多数人的共识。结婚就是一个改变人生命运的机会,于是很多人开始把自己的婚恋观变成了“金钱至上”,试图以此来让自己更快一点享受人生,好“少奋斗几十年”。假如说普通人在选择配偶时要求对方有什么样的经济条件还无可厚非的话,那么找人直接包养自己恐怕就有点超越底线了。这种行为超越的不仅仅是爱情的底线,更是道德的底线。这种包养的现象带给社会的是一股极为恶劣的风气,这不但让那些本就希望用婚恋来换取金钱的人更加觉得自己的行为理直气壮,更是让众多有急功近利想法的人看到一条似乎可行的道路。假如类似现象变成司空见惯的常事,那么其带给我们这个社会的不良冲击将是极大的。

    仲某这种试图寻找包养来换取金钱的做法直接体现出了她的婚恋观。虽然她可以说这不过是交朋友而已,将来婚恋她还会去寻找自己的真爱——事实上这也是很多人给自己找的最好的借口。不过,我认为这种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她的表现就是在婚恋目标上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甚至可以说是全部。她的这种做法本身就是对爱情和婚姻极不尊重的表现,一个连自己的肉体和爱情都能用于交换金钱的人,很难想象她会重视所谓的真爱。由此我也想到了那些虽然也看重金钱但还没有到仲某这个地步的女性们,实际上你们已经在走偏了。当你们看了这条新闻嘲笑仲某时,是否也想到过自己和她略有相似之处?如果在选择配偶时总把对方的经济条件放在第一位的话,那么这又算不算一种“合法的包养”呢?记得前几天有一条新闻,是说一个女孩抛弃了相恋多年的男友投入到了房东的怀抱,只因为男友买不起新房而已。依我看,这个女孩比仲某丢的还多,她失去的整个自己这个人。

    婚姻应该以爱情为基础,切勿“金钱至上”!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