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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毒不食子,圣母吃人肉
本来我是给自己定个规矩的,就是不说死亡之事,毕竟作为个体不可能了解所有的真相,很多东西可以争论,但最终应该是法律给一个判决,这才是解决冲突的正确方式,但看了这么多公知的各种圣母表演,为了避免“下次别人作死,我要负责”的情景再发生,我还是出来维护下自己的未来。
1、
对于生命的逝去表示惋惜
这是一个男人的生命,他也不是恐怖分子(但现在公知对他的支持,正让他的死亡变成一种摧毁未来的武器),他也有家庭,所以还是比较惋惜的。
2、
他的死亡完全是自己造成的,别人无须负责
这个事件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和争议,实际上和阳某一样,阳某好好的走路上(这个是否好好走路上有争议)怎么就被弄死了呢?下一个是不是你我?
这个男的死了,躺枪的就是动物园,按照男人亲戚的说法“动物园既然让人能翻墙,就是管理有漏洞”,那每一个都要思考自己:相对动物园,你能做到更没有漏洞么??
比如,你开车,有人来碰瓷,你是不是眼睛没观察好呢?这就是你的漏洞?这个男的(你看,我到现在记不得他姓什么,即使我读过通报,知道是张某还是X某),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种做法算不算碰瓷的一种方式?因为碰瓷也有可能遇上车辆刹车不好直接撞死的情况。
3、
逃票不至于得死,但冒着逃得掉进虎山大概率就要死了的风险,也要逃票,死了真的与人无关
国内上个世纪就开始流行各种户外探险,到了最高峰是复旦大学十几个学生在户外遇险,救援人员为了救他们死了一人,这种“自己作死,别人担责”的搞法,由来已久,我不知道这群大学生赔偿了这位死亡救援人员多少钱,又写过几封感谢信?人生就是如此操蛋,你不得不承认。
逃票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但即使是冒着要被老虎吃掉的风险,也要逃票,那这就是个人的选择,而这个选择做出之前,他是充分了解风险,比公知更了解风险,宁波本地论坛上一群逃票攻略增强了他的信心,甚至有人说他这次逃票已经成功了,本来可以不用下虎山的,他非得下(信息来源并不可信),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我都怀疑如果他安然无恙,宁波本地论坛上会多一个帖子“逃票成功 逗虎成功”的攻略,指不定还能和什么虹桥一姐一样,一炮而红,名利双收。
为什么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做风险动作,这个锅我打算扔给快手这种三俗平台了。
4、
圣母吃人肉,破坏社会人相处的基础和未来
为什么p民很关注这件事,原因很简单:就别别人不守规则作死,你吃着火锅坐着火车,然后他死了,你就得去为此负责。。。这么tmd叫什么事啊?
这不是一件事,这是一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相处,最基本要考虑的问题。
社会的道德、法律,都不能把人与人之间,变成“他人即地狱”的搞法。
不是你死了或者你受伤了,这个社会就得有人给你负责,给你赔偿。不是进了医院,治不好,就可以找医院负责。
大多数的p民,大家都是怂人,遵守规则,老实生活,做好各种防备,然后眼睁睁看着一群圣母爱护那些罪犯,实在tmd的看不过去。
圣母吃人肉的传统,大概是从南方系报纸开始,不知道从那一年开始,南方系只要碰到恶性事件,就开始浓墨重彩的描写罪犯的身世,试图找出罪犯做出恶性事件,都是“体制”的问题,都是社会原来就对他不公,所以他才犯罪。而何兵,就是圣母的代表和旗帜,所以他拉上所有的穷人,给这个男的辩护,污名化所有的穷人,体现出自己的圣母心。
而类似董宝珍之流的,连句话都说不清楚,就学人家当公知,当圣母,更是笑话,还尼玛走在公共场所就要保证你的安全,尼玛,逃票进虎山还公共场所?还保证你的安全??还有不知道是某人说他去动物园都是快关园的时候进去,看到猴子很轻松就跳出猴山,从他面前走过,当时看到笑醒了,尼玛这要是被猴子抓了一把,的确可以找动物园赔偿,然后动物园就把关园时间提前了,规避这种风险,这种搞法谁受益了呢?!
圣母的坏处在于披着圣母的外衣,披着自己有同情心,有道德的外衣,对各种罪犯散发同情心,而各路讼棍则利用圣母这种群体,为自己的各种杀了人的客户做辩护,拿到各种好处,具体的案件名字我就不提了,但我虽然讨厌讼棍利用圣母们,去操控整个社会舆论,但对于讼棍这种维护客户的做法,表示他们很职业化,很有契约精神(我这真不是黑啊)。
圣母婊们,在包庇罪犯的同时,还在讨伐我等p民,比如说:你就没逃过票?你就没穷过?你怎么能这么没有同情心?!
对于这种问题,根本不用回答,大家都穷过,都干过一些不合规则的事情,但是我们知道不守规则是不好的是要谴责,和你们圣母婊公开支持不守规则的人,高不知道那里去,我们在谴责他人犯规的时候,也在告诫自己不要违规;你们圣母婊在支持他人犯规的时候,也在暗示自己和他人,下次有机会,你们也可以继续法规。
送你们圣母婊一句话:虎毒不食子,圣母吃人肉。你们以何种脸面面对你们的后代?!
PS:看不懂我谴责的是谁,就不要留言了(相对道德而言,我更B4智商低下的,根本没法对话)。如果是圣母婊看文,欢迎留言(毕竟圣母婊也是社会构成部分,尊重对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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