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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如果没有对1840年之后西方列强靠坚船利炮让我们国门洞开的痛定思痛,没有对落后就要挨打的深切体悟,猛醒的睡狮如何能自强不息、自力更生?
明眼人一看便知,在进入中国市场的过程中,发达国家企业基于市场经济原则和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进行技术转让及产业转移。一方面,为自身新技术研发应用腾出空间和要素资源,另一方面,也间接分担了研发成本,延长了依靠旧技术获取利润的时间。这是市场规律的使然,是双赢多赢的必然。
微软、英特尔、高通、宝洁、通用电气、朗讯……为了更好适应中国市场,这些美国企业相继在中国设立研发机构,并通过技术转让与许可获得可观回报,毫无疑问是技术合作的最大受益者。
得了便宜卖乖,甚至倒打一耙,这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是对契约精神的背弃。用“强制技术转让”抹黑中国,对中国高科技企业不断设限,在高科技领域大搞贸易“不自由”……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就是想遏制中国科技发展进步吗?
美国一些政客“强制技术转让”论及其种种行述,无非是又给中国人民上了生动的一课——中国要发展,最终还是要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