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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楼龙阁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据《景定建康志》:“南唐宫中旧有百尺楼、绮霞阁。”潘鬓指西晋美男子潘安的鬓发。以李煜的艺术家气质,他的英俊只会比潘安更胜一筹。
苏轼曾责备李煜,不该垂泪对宫娥,而应当谢罪于他的国民。东坡此言,让人觉得他是站在赵宋的立场上讲话。北宋文人,大都类似东坡,虽词风大盛,却慎言南唐二主词。到南宋朝廷偏安,为臣民者尝到异族侵略的耻辱,语气就变了。陆游、李清照对李煜评价很高。
赵匡胤对李煜还算好,在汴京城为李煜建豪华居所,日常供给丰厚。这位宋朝的开国皇帝也写诗,有两个描绘月亮的得意句子:“未离海底千山暗,才到中天万国明。”他召李煜切磋诗艺,小心翼翼地询问对方,李煜说:陛下气势非凡。赵匡胤高兴得连拍脑袋,随口吟出李煜的佳句。原来他戎马之余,总爱打听南唐国主有没有什么新作。他是真爱好,不像他的弟弟装文雅。他立国之后有个重大的战略举措:抑制武人。中晚唐藩镇割据,五代十国频繁交兵,一切祸乱的根源皆是武将拥兵自重。所以他要搞“杯酒释兵权”,对将军们搞突然袭击,拿掉他们对部队的指挥权,令其告老还乡。这一手他学刘邦。所谓帝王术,这是行之有效的狠招,必要时砍下将军的脑袋。然后重文臣。北宋文人名臣如云,和宋太祖赵匡胤定下的基本国策有很大关系。
而开国之初,文化的繁荣尚处于草创阶段。赵匡胤请李煜喝酒,安排歌舞音乐,李煜看得直打瞌睡。一个盹儿的工夫,他已经和大周后舞了几回,猛一睁眼,恍如置身金陵的下等歌舞厅,不禁摇头。赵匡胤懂他的意思,仰面一笑,挥退乐工舞伎。
赵匡胤视察他的住所,见了小周后和一个叫娘的优秀舞女。娘双目深陷如异邦女子,面容清丽举止安静,又透出江南气息。她不用起舞,单是走路的身姿就让赵匡胤睁大眼睛了。她高挑而纤细,曲线分明,一双怪可爱的玲珑小脚。她居然用足尖跳舞,轻盈如传说中的仙女。李煜随口介绍说,娘善作金莲舞:在金子铸成的莲花瓣上跳舞,那莲花台有六米高……赵匡胤点头,并未往下问。对著名的小周后他也是彬彬有礼,虽然对方明摆着的美貌、不经意透出的风韵,着实让他吃了一惊。他那后宫哪有这等女人。嫔妃们服饰别扭,胭脂都抹不匀……女英下跪称他陛下,俏脸却隐隐带着矜持,长睫毛的黑眼睛闪过一丝不屑。
赵匡胤一代雄主,却没有打小周后的主意。轮到他弟弟赵光义掌权,鬼主意层出不穷。这是后话。
刘备的儿子刘禅投降曹魏,有吃有玩儿,乐不思蜀。李煜却要思念故国。刘禅有奶便是娘,李煜正相反。每次给赵匡胤下跪,他都老大不情愿。记忆太深刻。血液中的高贵欲淡不能。为南唐旧国,他也曾操碎了心。明知打不过北方人,他殊死抵抗长达一年之久。他确实想过殉国,只是未能下定决心。紧要关头他杀过忠臣,现在追悔莫及。千言万语归结为两个字:恨与愁。
别来春半,触目愁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雁来音讯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好个“拂了一身还满”!愁如落花与飞雪,不仅挥之不去,而且越挥越多。李白说: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诗人的感慨完全一致,却各呈韵味,携带着他们异乎寻常的个体特征。李煜置身大雪中的庭院,浑身落梅拂了还满,写实,稍带夸张。今天滥用夸张的电影镜头相形见绌。而宋人“落红万点愁如海”之类,因其强说愁,难免给人吟风弄月之感。
用生命写诗,效果不同的。再看《相见欢》: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
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到处都是愁,愁乱:春天的乱梅,秋天的乱麻。拂不去也剪不断。诗人走到哪儿,愁跟他到哪儿。它比影子更具体,它和他同体而又相异……
用语言为情绪赋形,李煜足以雄视百代。他失掉江山,赢得艺术王国,他同样是国王,古人讲过这层意思。他留下三十多首词,惠及千万年以兆亿计的中国人,相比之下,三千里江山似乎不算什么。
邓丽君唱这首《相见欢》,唱出了幽怨与缠绵。女性的演绎容易走上这条路,未尝不可。但上述两首词,我是看到了一个刚性的李煜。他拂乱梅剪乱麻,既尴尬又潇洒。尴尬是说,他处于无可奈何、动静失措的状态中。直如处处遭遇荒诞的卡夫卡,怎么都不行。
设身处地想李煜,有助于理解他的作品。
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旧恨挥之不去,新恨不请自来。美神诗神也是有些残忍的,为了留给人间几首好诗,把灾难赐予李煜,犹如当年将无边的苦难扔给杜甫。
赵匡胤病逝,赵光义凭借太后留下“金柜遗诏”登上皇位,史称宋太宗。他和哥哥一样,原是北周将领。他也是先帝统一大业的卓有成效的继承者。
不过这个男人,按儒家的标准衡量品德败坏,嗜血,喜欢抢东西,不懂生活艺术又要装模作样。他善于搞阴谋像他哥哥,却没有哥哥阴谋成功之后的雅量。他是个嫉妒狂,小时候在这方面有丰富的积累。
赵光义以前讨过两个老婆,后一个比前一个更难看,这使他在行军打仗的时候也耿耿于怀,对下属军官的随军妻子非礼,双方动刀,差点闹出人命。每攻下一座城他必定先泡妞,并吹嘘自己是学习汉高祖。赵匡胤教训过他很多次,他写检讨,屡写屡犯:哥哥前脚走,他后脚疾步如飞找妞去了。上床全是粗话,稍不满意大耳光就扇过去。他还要女孩子谢恩,因为她的小脸蛋儿细脖子并未从中间分开。
皇兄对李煜客气,赵光义很不以为然。
他看过娘的“芭蕾舞”,痴迷那双小精灵般的秀足;近距离瞻仰过小周后的绝世容颜,心里扑通扑通,脏话涌到嘴边。可是皇兄一再抑制他的邪念,提醒他不要乱来,尤其对小周后女英。
皇帝驾崩,天下数他官最大,可以乱来了:命窅娘进宫做舞蹈老师;封女英为郑国夫人,试图赢得佳人芳心。
女英没动静,李煜替她上表谢恩。
赵光义想:好瓜不可强扭……他撇下女英,先弄窅娘,按计划要用尖牙齿爱抚她的嫩足,再逐一扩展到全身。
窅娘入宫,脸上没笑容。勉强跳舞,四肢僵硬。一对深目黯淡无光。南唐宫中她跳了八年舞,和大周后小周后情如姐妹。
娥皇去世,她哭得死去活来。排练金莲舞的那一年,娥皇做她的艺术顾问,每日形影不离。她是绍兴人,曾于苏州学艺,慕李煜大名到了金陵,入选教坊,很快脱颖而出。她跳舞的天分让大小周后叹为观止。暗恋李煜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暗恋才怪呢:堂堂国主,对谁都和蔼可亲,言语行动体贴人。李煜一来她就激动不已,为他跳舞,激情穿透了四肢,异邦女子的美目顾盼生情。由此她把舞蹈上升到理论层面:舞与情,须臾不可分。而由于努力她跳得如此出色,李煜心中,同样有她魔幻般的身影呢。他曾写道:眼色暗相勾,秋波横欲流……
窅娘一直认为这是李煜单为她流露的心声。她和他,也曾眉目传情呢。而国主召她侍寝,再正常不过了。可是出现了特殊情况:大周后病了,小周后入宫。炽热的恋情只好收起来,转移到她的艺术中。后来国势日危,她跳舞的机会少了,却坚持练习,保持水准。七月七日是国主的生日,澄心堂中富丽堂皇的庆典,她在莲池旁的金莲舞是重头节目。国破,她毅然随李煜到汴京。史料记载:“窅娘白衣纱帽随行,后主宛转劝留,不听。”
李煜说过,看到窅娘,就会想起大周后。女英特别感激她,二人同床夜语,谈娥皇谈不完的。
现在窅娘被弄到赵光义的御座前,娇媚的江南女子,面对一脸横肉的汉子。如果她不黯淡不枯萎,她就不是一朵鲜花。
为活命她跳舞,足尖点了几回地,赵光义的宫女们就大呼小叫了。一夜之间,宫中流行以帛缠脚,赵光义发布诏令:小脚女人好!于是大脚宫女被赶出宫去。民间受影响,缠足之风从大户人家传到小户人家,从城里传到穷乡僻壤。
有学者以为李煜是缠足的始作俑者,其实不然。
窅娘当年缠足,只为跳舞。
她拒绝跳金莲舞。赵光义问她理由,她说,没有金莲台,她是没法跳的。找不到感觉。
赵光义笑道:这个好办。
窅娘想:你用纯金铸莲花瓣,再以青铜柱支撑,造型要恰到好处,工艺可是十分讲究,北方的工匠有这能耐吗?
赵光义找她睡觉,她搪塞说,等跳了金莲舞,她才能伺候周详。这时有个李妃,身段酷似窅娘,缠足也有长进,自学“芭蕾”,迷住皇上。她暂时做了窅娘的替身。次年生下一子,却莫名其妙死了。
公元977年7月初的一天,皇宫忽然摆出了高六米的金莲台,矗立在新修的莲池旁。池中荷花从江南移植过来,亭亭开出一小片。窅娘正准备要挑剔一番,走近一看却吃惊不小:这不是澄心堂的金莲台吗?
赵光义的笑声从身后传来:窅娘啊,你说朕的本事大不大?
窅娘一时呆了。
看来她不能不跳了。她选择了时间:牛郎织女相会的七夕跳金莲舞,跳完之后她就、她就……
赵光义会心一笑,准奏。
七夕到了,皇宫内外灯火通明。穿一身江南碧纱的窅娘果然在高高的金莲上起舞,如梦如幻,喝彩声四起。可是奇怪,她始终背朝御座,向东舞,敛衽再拜。赵光义下令:窅娘转过身来!窅娘却根本听不见。东面是后主住的地方呢,她默念:国主四十一岁大寿,窅娘为您跳金莲舞!
她又想念大周后了。“佳人舞点金钗溜,满地红衣随步皱……”
她纵身一跃,跳入那片清丽的荷花。
赵光义哇哇大叫。
窅娘死了。可怜李妃作替身,她受宠的方式,就是受赵光义无休止的疯狂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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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并不知道这桩惨剧。窅娘去了宋宫,他再添一层忧伤。想念故国,追思娥皇,夜夜梦回金陵。有时和女英梦到一块儿去了,夫妇二人,半夜三更相拥而泣。女英自从到汴京,性格有些变化,少女的清纯染上忧虑,快言快语少了,别有一种沉静的光景。她不得不长大,想事情,为李煜分忧。她有了皱眉头的习惯,而侍女们说,她皱眉的韵味不减欢笑。她转为苦笑:若是在南唐,李煜会发现她脸上的每一个细节。
“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想到这词句,她就悄悄抹眼泪。
窅娘走了,她有预感的。她记得赵光义投向她的眼神。那个男人,先封她什么夫人,不久又拨款三百万给李煜。她明白对方的用心。
她时常走神。李煜在院子里徘徊。
好诗真如春花,却伴随着淅淅沥沥的春雨。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李煜此间填词,只写不唱。女英和李姓家人拿去传阅。传看已经哭成一团了,再去伴以丝竹,场面不堪设想。这首《浪淘沙》,女英读到一半就急忙跑开了。
她哭了一整夜,红颜憔悴。
当代词学大家唐圭璋说:“此词殆后主绝笔。”
绝笔倒不是说《浪淘沙•帘外雨潺潺》是李煜写的最后一首词。
“归为臣虏”以后写的诗词,均可视为绝笔。
清明节祭亡妻娥皇,李煜写《更漏子》,令人联想苏东坡悼念王弗的“十年生死两茫茫”。
金雀钗,红粉面,花里暂时相见。知我意,感君怜,此情须问天。
香作穗,蜡成泪,还似两人心意。珊枕腻,锦衾寒,觉来更漏残。
珊瑚做成的旧枕头,因残留着娥皇的肌肤痕迹而滑腻。李煜从金陵到汴京带了不少旧物,赵匡胤是默许的。
感情丰富的人,一般都比较恋旧。
赵光义在他的北苑大兴土木,模仿江南园林,弄了很多亭台楼阁,假山真水,传旨叫李煜去观赏。李煜老实,针对园林布局提了几条意见,其中一条说,新东西新得扎眼,反而破坏了北苑原有的粗犷风貌。
赵光义斜睨他,嘲笑说:你懂园林艺术,却失掉大好河山。
李煜默然。
赵光义剽悍,李煜清瘦,两个男人步入北苑的空旷处。夏末秋初,北雁南飞。李煜目送南飞雁,忘了身边的赵光义。
皇帝察觉了,鼻腔里哼了一声,李煜居然没听见。
诗人恍如在梦中。
闲梦远,南国正清秋。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月明楼。
赵光义身上有股子拧劲儿,类似大街上的泼皮。战场上打败了对手,他就处处想当赢家。短短一个月之内他三次召见李煜,参观他的藏书楼,他的古玩玉器。其实都是抢来的。换个好听的词叫战利品。李煜也无心辨认哪些是南唐宫中的东西。赵光义指指点点炫耀着,一脸得意。对他来说,抢的就是买的。李煜和他细论书籍,版本,纸张,内容,流派,他哼哼哈哈,左支右绌。李煜不禁想:这人怎么这样呢?大老粗就大老粗嘛,何必附庸风雅?
赵光义问以国事,李煜搪塞他。
崇文观三层藏书楼,二人凭栏远望,一个向北,一个向南。赵光义担心北方的契丹人呢。李煜则默念他的新词《子夜歌》:
人生愁恨何能免?销魂独我情何限。故国梦重归,觉来双泪垂。
高楼谁与上?长记秋晴望。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
他深陷在词语中,又把身边的皇帝忘了。
赵光义每次召见李煜都发现自己不痛快,好像没处显摆。他初登皇帝位,显摆劲头高,尤其对李煜这种男人。可他处处显得没文化,连太监们都在偷偷笑他。李煜的新词旧作,宫女们悄悄传唱。几个文官竟对李煜所有的作品倒背如流。最可气的是,他把窅娘弄进宫,没能欣赏她的金莲舞,倒拿热脸去贴她的冷屁股。窅娘向莲池纵身一跃,他印象太深了。后来才知道,七月七是李煜的生日。
赵光义记下了这个日子。
李煜入宫,按规矩要在他的万岁宫御座前跪拜两次,叩谢圣恩。他还特意拉李煜到寝宫展示龙床,比划它的宽度,拍打它的结实。他露出黑黄的牙床笑起来,对李煜说,他的最爱,是用坚利的犬齿去对付玉一般的肌肤。李煜很困惑,赵光义拍拍他肩膀说:
“你知道吗?你输在你的文雅,我赢在我的野蛮。”
赵光义坐龙床,意味深长地笑了。床上的锦衾、纱帐、珊瑚枕他也不缺,可他的笑容里包含了一位千娇百媚的佳人。这是他在心理上击败李煜的秘密武器。
李煜看不懂他的笑容,出宫,打马自回。
小周后问起召见的情形,李煜简单讲了几句。
窗外秋色渐浓。女英脸上,仿佛有心事。
往事只堪哀,对景难排。秋风庭院藓侵阶,一任珠帘闲不卷,终日谁来?
金锁已沉埋,壮气蒿莱。晚凉天净月华开。想得玉楼瑶殿影,空照秦淮。
这是写于秋天的另一首《浪淘沙》,秋风萧瑟人事凋零,李煜的这类文字堪称绝响。四十年帝王家的生活,他又深谙爱情与艺术,一朝跌进深渊,反复咀嚼往事。他正好活在巨大的落差之中,他一直在跌落,并时时唤起对跌落的“惊奇”。文字艺术对李煜的照面方式,也许是这样。此间佳作如云,随手举例,都是汉语诗词的巅峰之作。值得注意的,是他对春天和秋天特别敏感。
金锁指防卫工事,吴人曾以大木竖于江中,阻断敌军船路,大木之间系锁链。李煜的手下在采石矶一带布防,可能采用了这种工事,却不料宋军搭浮桥过江。
宋军打过长江,王气北移……
胜者为王,有时却像山大王,认为抢东西是好习惯。他有个逻辑:江山都弄到手了,还有什么不能弄的?
李煜身边的好东西,赵光义都想抢过去。
这皇帝会想:李重光李重光,你那贵族派头,你的文化优越感,全他*的拉倒吧!老子不识字又咋的?老子能打赢!弄走了你的舞蹈家你不敢吭气吧?下一个轮到你的漂亮老婆,哦,那十八九岁貌如天仙的娇滴滴,“南唐二乔”中的小乔,小周后,小女英,矜持才有味儿呐,傲慢才刺激!可惜“大乔”死得早,不然的话,哼,老子左拥右抱。我是谁?我是朕呀。朕是谁?朕是想干啥就干啥、想吃啥就吃啥的一种东西,朕是食物链的顶端!李煜李煜你遇上天敌了,天敌名叫赵光义。弄死你的舞娘,抢走你的娇娘,看你还神气不神气……
从史料看,赵光义嫉妒李煜是可信的。计较出身的卑贱,以及文化的自卑感导致他的强盗心理恶性膨胀。
据《江南录》,赵光义召女英“例随命妇入宫,一入辄数日”。他具体干了什么,史书省略了。只说女英“出必大泣,骂后主,声闻于外。后主多宛转避之。”
估计宫中有一场恶斗:赵光义强奸小周后。也许得逞了,也许总是功亏一篑:他那点动物本能提前释放了。女英反抗太激烈。面对仇人、强盗、兽性十足之辈,她的反抗近乎歇斯底里。
云一涡,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
秋风多,雨相和,帘外芭蕉三两窠。夜长人奈何。
这首《长相思》,是李煜当年为女英写的。娥皇尚在病中,二人幽会,不得常相见,只能常相思。云指她的头发,梭指她的玉钗。淡淡衫儿是她的服饰,南唐有驰名天下的绢帛“天水碧”,大小周后都非常喜欢。
女英骂李煜,骂他不能保护自己的女人。我们今天听上去却感到辛酸。李煜怎么去保护?血性男儿但求速死,李煜不属于这种类型。他投降,甘为亡国奴,说明他的生命意识是摆在第一位的。女英“大泣”又大骂,不怕让外面的人听到,看来她是豁出去了,与其受凌辱,不如一死!可她又不能死,因为李煜还活着。
多少泪,断脸复横颐。心事莫将和泪说……
老婆痛骂,李煜“多宛转避之”,这情形表明两点:痛骂不止一次;李煜知错,宛转避开她。其实李煜的痛苦哪里在女英之下,他不渲泄,更不反手打老婆,咬碎牙和血吞,充分显示了他的高贵。
女英骂完了,体谅到李煜的内心,终于“悔愧交加”。夫妇重归于好,疯狂的缠绵不消细说。
恩爱夫妻同枕同梦: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
李煜笔下的“恨”字,多么有力量。
恨声传到“赐第”外了,有记载说,他的诗词“为时传诵。当年之繁盛,今日之孤凄,欣戚之怀,相形而益见。”
汴京城里,李煜的词像秋风一样刮遍了每一个角落。士大夫中更是屡禁不止,赵光义十分恼火。他也恨声不绝:妈妈的,什么破文字,比老子的圣旨还传得快!有个晚上他微服巡视娱乐场所,走了好几处,处处听见歌女们绘声绘色唱李煜。
如果赵光义是现代人,他会惊呼:这是文化侵略!
他动了杀机。他等待时机。
李煜若不是生于七夕,可能在头一年的秋天就死了。女英抗暴,他写诗流传。据野史讲,当时官员们的饭桌上悄悄流行荤笑话,说圣躬幸女英异常吃力,拿不下又舍不得。
这男人出于多方考虑,文化的,欲念的,政治的,他早就判了李煜的死刑。在他眼里,艺术毫无分量,生活的韵味、人性的价值不值一提。相比之下,李煜凸显了人性的价值,审美的价值,生活的价值。一般历史和文学史,李煜的身影都不乏放大的空间。
概而言之:他高贵。
高贵的男人,即将高贵地死去。
李煜的绝笔是《虞美人》,前面曾引用过上片。陆游《避暑漫抄》:“李煜归朝后,郁郁不乐,见于词语。在赐第,七夕命故伎作乐,闻于外。又传小楼昨夜又东风,并坐之,遂被祸。”
宋人王瞽《默记》也说:“太宗闻之,大怒……遂被祸。”
而当时的真相也许是这样:
七月七到了,李煜和往常一样过生日。兄弟四人连同眷属,几百口呢,赐第也算豪华,他毕竟是赵匡胤封的“违命侯”。赵光义上台之后,又封他什么公。“故伎”六七个,清一色的江南女子,歌舞俱佳。她们是他的铁杆儿队伍,从几十个自愿随他迁汴京的伎女中挑选出来的。当时北宋大将曹彬限制登船的人数,不然的话,跟他走的人会更多。江边为他送行的金陵百姓多达万人,许多人呼喊他,江水为之滞涩。女英感动得泪水长流,她白衣纱帽俏立船头,挥动纤手,摇晃酥臂,虽然时在冬季,依然楚楚动人。她是南唐举国崇拜的偶像呢。李煜则口占一首《渡中江望石城泣下》:“江南江北旧家乡,三十年来梦一场……”
过生日有新词,歌女们在排练。因新词出色,她们十分投入,排着练着,仿佛回到江南了。女英却皱着眉头,“黛螺”弯曲。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几天前就有了,而后主的新词令她更为不安。那个男人心狠手辣,她记得他的狞笑、他的满口结实的黄牙。江南柔媚女子,情有多深,反抗强暴的力量就有多大。可她事后闪过一个念头:赵光义那狗东西,为了占有她,会对李煜下毒手。
笙歌阵阵,女英心事重重,众目之下还得露出笑脸,于是有了一种奇怪的表情。不过她太美了,无论什么表情,都会叫人注目,流连她的五官布局,忽略她的焦虑。她照铜镜,自己也吃惊:今天这是怎么啦?芙蓉如面柳如眉……她急匆匆来回穿梭,似乎毫无目的;又忽然伫立门前,绞着一双纤纤玉手。
晚上,祝寿进入高潮,觥筹交错。
女英的预感被一帮不速之客所证实。他们是宫里的太监和武士。太监宣布圣旨:赐李煜牵机药。
女英的感受,我们也不用去描述了。
七夕又名乞巧节,凡间的女子向织女求织布的技巧。如此美丽动人的节日,却有人发明牵机药,赐给皇帝不喜欢的女人和男人。民间不多见,宫中常用。服下此药,浑身抽搐,弯曲变形,双足与头部相抵、分开,作牵机状,机械重复一直到死。《默记》云:“牵机药者,服之前却数十回,头足相就如牵机状也。”
赵光义杀人,想象力丰富。
时间,地点,毒药的名称与功能……
女英昏死过去了,醒过来,丈夫的尸身已被弄走。这样也好,记忆中的李煜,永远是她的檀郎。
这“永远”也不过两三天,女英不吃不喝自毁红颜,一命呜呼,随丈夫去了。听起来像传说,像神话,却是有据可查的历史真实。她刚满二十岁,生日和李煜只错差几天。
李煜女英的死,丰富了今天的情人节。
我们来诵读这首《虞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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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输在文化修养,也赢在文化修养,他的不幸,是文化碰上了刀枪。古希腊为西方文明奠定了基础,但希腊人打不过罗马人。悠久的中华文明也难敌八国联军,文化欲自保,不懂刀枪看来不行。
李煜输在一时赢在永远,包括美丽的娥皇,可爱可敬的女英,他们的形象,有足够的理由矗立在中国人的心中。日本交响乐指挥家小泽征尔,在听过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之后,激动万分地说:“这神圣的曲子,必须跪着听!”
神圣意味着:艺术和人类其他被推向极致的真善之物分享着至高无上。可惜中国封建史太漫长,人们只知向皇权下跪。
小泽征尔的激动,国人当深思。
而我们捧读李煜的词,焚香沐浴不为过。
李煜不仅是优美的,优雅的,他的文字同样是圣物。
哀,愁,恨,这些人类的“基础情绪”,李煜为它们逐一赋形,为汉语表达树立了永久性的典范。为什么今天有这么多人喜欢他?答案是明摆着的。
李煜不是昏君暴君,更不是荒淫之君。据陆游记载,他死后,金陵百姓恸哭于街巷。古人说他“误作人主”,这个评价恰如其分。坐龙椅他实在勉强。从小就不喜欢。弥漫在龙椅四周的血腥气,和他的温柔性格、艺术修养实在是格格不入。他的生存向度,应该说是一目了然的。祖父懂刀枪,父亲擅词赋,他本人在女人们中间长大,眉清目秀,与江南山水相映生辉。爱情又来得那么激烈而细腻,该有的全有,他分明像唐末宋初的怡红公子。
如果我们瞄准人性和个体特征,那么,有一些历史及文学观念就要被打上问号。
李清照说:“五代干戈,四海瓜分豆剖,斯文道熄。独江南李氏君臣尚文雅。”
这位中国第一女词人,看问题很清晰:一边是干戈,另一边是文雅。干戈穿膛破腹,文雅却是朝着温馨的日常生活。
我读历史,有个印象十分深刻:改朝换代之初,一般来说是军事斗志昂扬。而随着立国日久,生活会回归常态。比如唐宋称盛世,各有百余年,呈现了繁荣的生活景观。人们忙着过日子,忙着幸福生活花样翻新,而不是忙着摩拳擦掌要跟谁打仗。生活有它自身的逻辑。文化则有文化的力量。战争旨在掠夺和摧毁,而文化积聚生活的意蕴。野蛮能打败文明,但决不意味着:野蛮在价值的层面上占据优势。历史学者,显然不能把胜者为王败者寇作为他们的宏大叙事的潜台词。
针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虚无主义,需高度警惕。警惕把文化变成低俗消遣,变成无聊的无限堆积。
而有趣的是,在堂堂正正的传统文化有望复苏的当下,警惕性的提高不会是白忙。文化的敌手,毕竟不复是刀枪。
词这种文学形式,始于唐,盛于宋,亦称曲子词或长短句。它是宫廷之声与市井俚曲的混合物,杂以胡夷小调,经文人改造而成。词调的名称叫词牌,如《清平乐》、《菩萨蛮》、《忆秦娥》等,唐朝多达两百多种。小令如《十六字令》,长调如《声声慢》,一百多个字,像一首长诗。词是很有意思的东西,它融合了汉胡,打通了雅俗,涵盖了社会各阶层的审美趣味。唐宋之所谓开放,其间可见端倪。它诉诸日常情状,对应唐诗的雄浑意境。大诗人并不排斥它,李白、白居易皆有小词传世,和他们自己的诗歌伟业形成对照。尤其是李白,诗如奇峰突兀,词如清溪细流。到五代十国,西蜀孟昶、花蕊夫人等善词,各有佳作,形成所谓“花间派”,视晚唐温庭筠、韦庄为宗师。南唐则先有李、冯延巳,后有李煜。
温、韦、冯均有相当造诣,李煜承先启后,卓然而为一代大家。
或以为李煜写南唐小朝廷乃是个人呻吟,此言谬矣。无穷无尽的追忆,使他笔下的愁与恨摆脱了时空界限,传向任何一个有生活意蕴的地方,流布千万年。艺术就是深入,而深度决定广度。现当代文学,面面俱到的、浅尝辄止的、温吞水似的作品我们见得够多了。文学不吸引人,文人显然负有责任。
李煜生在帝王家,写帝王的生活是他的权利,历史上几百个封建帝王,没人比他写得更好,差一大截呢。他的作品又清新自然,非常的民间,显现了杰出艺术家的超越能力:因深入人性而抵达市井。这里没什么弯来拐去的学术奥妙,一切都在阳光下,在秋雨中。
古代学者、《词史》的作者刘毓盘说:“后主于富贵时能作富贵语,愁苦时,能作愁苦语。无一字不真,无一字不俊。”
谭献说:“后主之词,足当太白诗篇,高奇无匹。”
李煜早期的词有脂粉气,犹如贾宝玉品尝女孩子唇上的胭脂。脂粉散发着清香。他揣摩闺中女儿情态,举《捣练子》为例:
深院静,小庭空,断续寒砧断续风。无奈夜长人不寐,数声和月到帘栊。
李煜到汴京,四季都变了,而秋天首当其冲。谭献称李煜词足当太白诗,主要指李煜的后期作品。愁与恨,隐隐透出男儿刚强,没有一丝怨天尤人的腔调。娥皇女英的刚烈,想必渗入了他的肌体。
王国维的传世经典《人间词话》,历数唐宋词人,涉及李煜最多,他的评价也最具代表性:“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为词人所长处……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
很多话,古人近人已经讲过了,我们今天不过是在重复、略加阐释而已。重复却意味着:获得了重复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