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秦文纲
格雷厄姆推崇的两种股票估值方法一种是以资产为基础,有效体现了企业的清算价值。另一种就是他所说的“盈利能力”法。它通过计算企业一定周期时间内收益的平均值并按资本成本进行资本化而实现;或是将该平均值与股票价格相除得出一个PE并与某一标准比较,一般称之为格雷厄姆&多德市盈率。按照格雷厄姆的建议:16倍于平均收益是投资性普通股可以支付的最高价格,如果16倍是上限,实际的支付价格应该大大低于这个最大值,10倍适用于一般情况。
我们在实际运用中经常碰到以下情况: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第七年 平均值
收益趋势
A公司:1(元) 2
3
4
5
6
7
4
很好
B公司:13
12
11
10
9
8
7
10
不好
上表看出,A公司的收益趋势递增,但是平均值却比收益趋势递减的B公司要低,如果用平均值计算股价公司B比A更有价值。实际中我们计算成长股的平均收益均会出现这种情况。格雷厄姆建议我们:一是这种假象的趋势可能有欺骗性。成长的趋势会逆转,如A股白酒类公司,不少今年的收益就出现了逆转。二是基于趋势的股价是不遵循任何数学规则的,特别容易被夸大。解决问题的答案在于常识,即任何利润增长曲线的延续趋势都会被自身或各种经济力量(如竞争,监管)在某一天削弱或逆转;而下降的收益趋势也有可能通过经营管理的改变而改变,因此这里的结论就是:平均收益计算的“盈利能力”必须定性分析。对于如成长类的A公司,如果对其的定性分析形成有利结论,判定其投资价值也只能与其实际业绩相关而不应根据未来预测的收益计算,假设分析认为当年情况不差,那么可以取7元为计算值(已知的业绩而非预测值)。
以大秦铁路为例:
时间: 12年
11年 10年
09年
08年 07年
06年
7年平均值
每股 0.77
0.79
0.7 0.5
0.51
0.47
0.34
0.58
收益
收益从数字看呈现出递增趋势,因此计算出来的7年平均值要小于最近期的收益。那么这些数字的平均值是可靠的参考呢还是彼此无关联的一堆数字的随机组合呢?从大秦铁路的定性分析看,这是一家行业特性稳定,在行业中占据较强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其收入利润并不容易大起大落,这个平均值是可以采用的。(因此并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这样估值,稳定是前提。)7年平均值除以5年期国债利率以6%计算得出企业的评估价值为9.7元(未计股息),正好相当于16倍市盈率。因此,实际的安全买入价格必须大大低于这一价格。(我的习惯是打五折。)
但大秦铁路的收益毕竟显示出了增长的趋势,平均值远低于近值(没有反映成长),能否采用近值计算呢?对其今年的情况进一步分析:第一人工成本增加,但增速今后将放缓。第二:铁路货运价改,直接增加收益,并将持续一段时间。第三管理层预计今后大秦铁路运量将保持相对稳定。我们需要的只是从这些公开信息中判断,今年甚至明年的收益会不会出现跳水,而不需要具体去计算到底收益是多少。(从半年报的情况看,也基本符合稳定增长的判断。)因此我们使用2012年的收益计算(不预测,只从已有业绩出发),0.77元收益,10倍市盈率适应于一般情况,16倍为上限,那么我们可以说,2013年计算的大秦铁路不确定的内在价值范围在7.7元-12.32元之间。(未计股息)
不管是用平均值还是近值,我们都能判定5.41(今年最低价)甚至6元上下都是很大概率的安全的价格。估值即是科学也是艺术,内在价值有很大的灵活性,我们不是要确定的数字,而只要一个股价和内在价值的差来构成安全边际。
詹姆斯蒙蒂尔的观点:
理论上说,折现现金流(DCF)是评估价值的正确方法。在理论上,理论和实践没有差别,但在实际上,理论和实践却是有差异的。DCF的使用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我们根本无法预测未来,增长率预测准确性很低,其次折现率的问题更是让DCF难以自圆其说。格雷厄姆为我们提供了两种计算内在价值的方法,一种以正规性收益为基础(盈利能力),另一种以资产价值为基础。两种方法都较简单,都不存在DCF的问题。因此,更简单,更清晰,更易于理解的方法(相对于以预测为基础的方法),反而更有可能发现市场机遇。DCF的归宿应该是垃圾箱,当然和它命运相同的还有有效市场假说以及CAPM(资本资产定价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