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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论二买卖的矛盾与统一

(2016-02-15 11:05:00)
分类: 缠论注解
缠论有很多矛盾的地方, 三类买卖点上, 都存在前后不一致的问题, 上一篇重点   说了第三类买卖点的矛盾出,然后给出了统一的思路。
    这篇文章,也罗列出二买卖点的矛盾之处, 然后也给出统一的思路。

(1)  缠论 101课中  其实,所谓第二类买点,就是第一类买点的次级别回抽结束后再次探底或回试的那个次级别走势的结束点。这个定义在前面说得很清楚。例如,一个 5 分钟底背驰后,第一类买点上去的 1 分钟走势结束后,回头肯定有一个 1 分钟的向下走势,这走势的结束点,就是第二类买点。
   第二类买点跌破第一类买点,也就是第二类买点比第一类买点低,这是完全可以的,这里一般都构成盘整背驰,后面对应这从顺势平台
张平台等不同的走势,这在后面的课程里会说到。

注:这一课,算是给二买卖点一个具体的定义。并且分析了二买卖的三种情况。但缠师在缠论前面的例子分解时候,完全不是这个概念,请看下面的举例。
  
(2) 缠论14课,  第二类买点:女上位第一吻后出现的下跌构成。
注: 这课 还没有中枢等概念, 所以第二类买卖点,用的是均线定义的。
      
 (3)   14课的例子,如图所示
注: 从图上可以看出来, 第二类卖点,符合101课给的定义。

(4) 14课的例子
http://s10/mw690/002tRE5Qty6ZnMx6c4h59&690
注: 从图上可以看出,还是符合101的定义。

(5)  缠论15课的回复中的例子http://s6/mw690/002tRE5Qty6ZnMH0vsh45&690

注:  矛盾来了, 这个二买点 ,可就不符合 101给的定义了,  这完全是日线中枢的最后一段的结束点。

(6) 缠论19课答疑中的两个例子
http://s16/mw690/002tRE5Qty6ZnOV1UB15f&690

http://s10/mw690/002tRE5Qty6ZnOVhbZf09&690
注: 这完全不符合101中给的定义,这就是矛盾点。

(7) 缠论21课中的二买卖内容
显然,同一级别里第一类买点与第二类买点是前后出现的不可能产生重合,而第一类与第三类买点,一个在中枢之下、一个在中枢之上,也不可能产生重合。
     有第二类买点与第三类买点是可能产生重合的,这种情况就是:
   当第一类买点出现后一个次级别的走势凌厉地直接上破前面下跌的最后一个中枢然后在其上产生一个次级别的回抽不触及该中枢时候就会出现第二类买点与第三类买点重合的情况有这种情况才会出现两者的重合
   当然,在理论上没有任何必然的理由确定第二、三类买点重合后一定不会构成一个更大级别的中枢扩张,实际上,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一个大级别的上涨往往就会出现。
注: 二三买卖点的重合, 这点在后面的统一思维 有重要应用。

(8) 缠论22课答疑中的二买例子
http://s10/mw690/002tRE5Qty6ZnPH1MzDe9&690
注: 周线二买, 符合101课给的定义。

(9) 缠论25课中的例子
http://s14/mw690/002tRE5Qty6ZnQyjGwJdd&690

http://s13/mw690/002tRE5Qty6ZnQymtKAec&690
注: 周线二买,符合101给的定义,注意: 图上土匪画的线级别不一样。

(10) 缠论26课后 答疑的两个例子
http://s13/mw690/002tRE5Qty6ZnQ9jM1Sec&690

http://s15/mw690/002tRE5Qty6ZnQ9QlXg5e&690
注:矛盾的地方, 不符合101课给的定义。将中枢完成点当成第二买点。

(11) 缠论27课 答疑例子
http://s14/mw690/002tRE5Qty6ZnQWkJKBbd&690
注: 1994那是第一类买点, 2005年是二类买点, 符合101给的定义。

(12) 缠论 52课 答疑
http://s16/mw690/002tRE5Qty6ZnRh33hdcf&690
注: 有人发现了, 之前的缠论课程中,定义中枢和走势后, 二买卖就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所以缠师写了53课,三类买卖点的再分辨。

(13) 缠论53课,三类买卖点的再分辨
第一类买卖点,就是该级别的背驰点,这足以应付最大多数的情况,但有一种情况是不可以的,就是前面反复强调的小级别转大级别的情况。为什么?因为当小级别背驰时,并未触及该级别的第一类买卖点(注:意思就是小转大没有第一类买卖点),所以就无须操作。对这种情况,就需要第二类买卖点来补充。该买卖点,不是专门针对这小转大情况的,(二买卖点)一般说,高点一次级别向下后一次级别向上,如果不创新高或盘整背驰,都构成第二类卖点,而买点的情况反过来就是了(注:这里也说明了,二卖点可以低于一卖)。所以,在有第一类买卖点的情况下,第一类买卖点是最佳的,第二类只是一个补充;但在小级别转大级别的情况下,第二类买卖点就是最佳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该级别的第一类买卖点
第二类买卖点,站在中枢形成的角度,其意义就是必然要形成更大级别的中枢因为后面至少还有一段次级别且必然与前两段有重叠。而对于第三类买卖点,其意义就是对付中枢结束的,一个级别的中枢结束,无非面对两种情况,转成更大的中枢或上涨下跌直到形成新的该级别中枢。第三类买卖点就是告诉什么时候发生这种事情的,而在第二、三买卖点之间,都是中枢震荡,这时候,是不会有该级别的买卖点的,因此,如果参与其中的买卖,用的都是低级别的买卖点。

注: 这段文字,非常重要,这是二买卖点的最根本的内涵和意义 :其意义就是必然要形成更大级别的中枢。  那么,我们提出的大一统二买卖思维,必然是围绕这个内涵和意义的。凡是脱离了这个中心思想的思维,都是错误的。
(14) 缠论 90课
http://s7/mw690/002tRE5Qty6ZnSqHP9Ae6&690
注: 符合 101课 给的定义。
http://s9/mw690/002tRE5Qty6ZnSuHkI808&690
注: 这个符合101课给的定义,但是跟前期答疑的思维就想法了,按照前期答疑的思维,这个二卖应该是中枢完成点。哎,来回折腾。 矛盾吧。
http://s9/mw690/002tRE5Qty6ZnSGIuI8e8&690
注: 符合101课给的定义。

(15) 缠论101课, 缠师终于明白了,大家对第二类买卖的疑惑, 也明白了他前后期对二类买卖点在解盘时候给出点位的巨大差异。 于是就有了101课,课文中,就有了这么一段话:
    三、一般性走势:
   也就是前面两者之间的走势。这种情况下,第一、二、三买点,是依次向上,一个比一个高。站在原来下跌最后一个中枢的角度第一三类买点都可以看成是中枢震荡的结果,因此,在第二类买卖点与第三类买卖点之间能会存在着更多的中枢震荡走势不一定如第一类买卖点第二类买卖点之间是紧接的
   那第二类买点与第三类买点之间的震荡买点,一般就不给特别的名称了,当然,也可以看成是第二类买点,这样,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注意有在这回升的中阴状态下才有第一二类买点,中阴状态结束后,所有的中枢震荡存在第三类买卖点以及中枢震荡的买卖点就不存在第一二类买卖点了。

注:这句话,总算是把之前的矛盾圆了回来, (那第二类买点与第三类买点之间的震荡买点,一般就不给特别的名称了,当然,也可以看成是第二类买点)。

总结: 缠师在101课,将此矛盾解决了吗? 一般人都认为解决了,但我不这么认为, 我要多问一句,在缠中说禅中枢和缠中说禅走势没有精确定义之前,为什么缠师一直用中枢的完成点做为二买卖点,而不是用101给的定义? 难道,缠师在写101课之前,不知道这个区别吗?从他前期的答疑看,中枢的完成点,才是他实战中真正应用的二买点,但是后来,理论上又不是这么定义的,这矛盾啊。
   要解决这个矛盾,或者说要从理论上统一这个矛盾,就得从二买卖点的核心意思,也就是为什么会有二买卖点这个存在, 缠论53课给了我这个意义, 第二类买卖点,站在中枢形成的角度,其意义就是必然要形成更大级别的中枢因为后面至少还有一段次级别且必然与前两段有重叠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枢完成点不应该是二买卖点, 那怎么缠师实战时候用的, 一定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于是,我将视角转移到中枢上,既然是必然形成更大级别中枢,那我们为什么不研究中枢的结构呢?或许从这个点上能找到理论的突破口。
   17课,中枢的定义: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某级别的走势类型,被至少三个连续次级别走势类型所重叠的部分,称为缠中说禅走势中枢。
   这说明三段次级别重叠也是中枢的,也就是说中枢至少三段。
   18课中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定理一:在趋势中,连接两个同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必然是次级别以下级别的走势类型。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定理二:在盘整中,无论是离开还是返回“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走势类型必然是次级别以下的。
     “缠中说禅技术分析基本原理二”:任何级别任何完成的走势类型,必然包含一个以上的缠中说禅走势中枢。
   从这三个定理中,我们可以推倒出,一个走势带有带有一个中枢至少3段,在加上两个链接段,那一个走势至少5段啊。
   那不是跟下面这个定理矛盾吗? 
     “缠中说禅走势分解定理二“:任何级别的任何走势类型,都至少由三段以上次级别走势类型构成。
       
        分解定理二说,三段就可以成为走势类型了, 那中枢至少就三段了,那连接段呢? 难道中枢可以没有连接段? 不可能,如果没有连接段,那走势不是断裂了吗? 也不符合走势中枢定理二, 那也就是说 中枢和连接段都得有, 但三段就可成为走势类型怎么解释?  说不通啊,  后来我一想,笨,说得通, 可以既当连接段,又当中枢构件嘛。 
       所以,我得出一个结论, 5段中枢为标准形态的中枢,  三段中枢算作为非标准形态,当然了,非标准形态还有连接段异向的方式。

       得出这个结论,我认为,就可以给第二类买卖点一个统一的思想了,那就是,连接段的起点为二买卖点,三段中枢既符合101课给的二买卖点的定义,又符合缠师前期实战解盘。 五段中枢时候,第二段的结束点为理论二买点,中枢完成点(也就是第四段结束的点)也可以作为二买卖点,因为五段中枢是标准形态,后面必有连接段。其他的中枢震荡点 都不能视为二买卖点,这点否定了缠师的这句话。(那第二类买点与第三类买点之间的震荡买点,一般就不给特别的名称了,当然,也可以看成是第二类买点,这样,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交叉验证:
       这个思路跟三买卖点中,小级别中枢做为三买卖点异曲同工啊, 五段中枢完成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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