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论二买卖的矛盾与统一
| 分类: 缠论注解 |
缠论有很多矛盾的地方, 三类买卖点上, 都存在前后不一致的问题, 上一篇重点
说了第三类买卖点的矛盾出,然后给出了统一的思路。
这篇文章,也罗列出二买卖点的矛盾之处,
然后也给出统一的思路。
第二类买点跌破第一类买点,也就是第二类买点比第一类买点低,这是完全可以的,这里一般都构成盘整背驰,后面对应这从顺势平台到扩
张平台等不同的走势,这在后面的课程里会说到。
(3)
14课的例子,如图所示
三、一般性走势:
也就是前面两者之间的走势。这种情况下,第一、二、三买点,是依次向上,一个比一个高。站在原来下跌最后一个中枢的角度,第一、二、三类买点都可以看成是中枢震荡的结果,因此,在第二类买卖点与第三类买卖点之间,可能会存在着更多的中枢震荡走势,不一定如第一类买卖点、第二类买卖点之间是紧接的。
那第二类买点与第三类买点之间的震荡买点,一般就不给特别的名称了,当然,也可以看成是第二类买点,这样,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注意!只有在这回升的中阴状态下才有第一、二类买点,中阴状态结束后,所有的中枢震荡只存在第三类买卖点以及中枢震荡的买卖点,就不存在第一、二类买卖点了。
要解决这个矛盾,或者说要从理论上统一这个矛盾,就得从二买卖点的核心意思,也就是为什么会有二买卖点这个存在,
缠论53课给了我这个意义, 第二类买卖点,站在中枢形成的角度,其意义就是必然要形成更大级别的中枢,因为后面至少还有一段次级别且必然与前两段有重叠。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枢完成点不应该是二买卖点,
那怎么缠师实战时候用的,
一定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于是,我将视角转移到中枢上,既然是必然形成更大级别中枢,那我们为什么不研究中枢的结构呢?或许从这个点上能找到理论的突破口。
17课,中枢的定义: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某级别的走势类型,被至少三个连续次级别走势类型所重叠的部分,称为缠中说禅走势中枢。
这说明三段次级别重叠也是中枢的,也就是说中枢至少三段。
18课中
缠中说禅 走势中枢定理一:在趋势中,连接两个同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必然是次级别以下级别的走势类型。
缠中说禅 走势中枢定理二:在盘整中,无论是离开还是返回“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走势类型必然是次级别以下的。
“缠中说禅技术分析基本原理二”:任何级别任何完成的走势类型,必然包含一个以上的缠中说禅走势中枢。
从这三个定理中,我们可以推倒出,一个走势带有带有一个中枢至少3段,在加上两个链接段,那一个走势至少5段啊。
那不是跟下面这个定理矛盾吗?
“缠中说禅走势分解定理二“:任何级别的任何走势类型,都至少由三段以上次级别走势类型构成。
分解定理二说,三段就可以成为走势类型了, 那中枢至少就三段了,那连接段呢? 难道中枢可以没有连接段?
不可能,如果没有连接段,那走势不是断裂了吗? 也不符合走势中枢定理二, 那也就是说 中枢和连接段都得有,
但三段就可成为走势类型怎么解释? 说不通啊,
后来我一想,笨,说得通,
可以既当连接段,又当中枢构件嘛。
所以,我得出一个结论,
5段中枢为标准形态的中枢,
三段中枢算作为非标准形态,当然了,非标准形态还有连接段异向的方式。
得出这个结论,我认为,就可以给第二类买卖点一个统一的思想了,那就是,连接段的起点为二买卖点,三段中枢既符合101课给的二买卖点的定义,又符合缠师前期实战解盘。
五段中枢时候,第二段的结束点为理论二买点,中枢完成点(也就是第四段结束的点)也可以作为二买卖点,因为五段中枢是标准形态,后面必有连接段。其他的中枢震荡点
都不能视为二买卖点,这点否定了缠师的这句话。( 那第二类买点与第三类买点之间的震荡买点,一般就不给特别的名称了,当然,也可以看成是第二类买点,这样,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交叉验证:
这个思路跟 三买卖点中,小级别中枢做为三买卖点异曲同工啊,
五段中枢完成点啊。
(1) 缠论 101课中 :其实,所谓第二类买点,就是第一类买点的次级别回抽结束后,再次探底或回试的那个次级别走势的结束点。这个定义在前面说得很清楚。例如,一个
5 分钟底背驰后,第一类买点上去的 1 分钟走势结束后,回头肯定有一个 1
分钟的向下走势,这走势的结束点,就是第二类买点。
注:这一课,算是给二买卖点一个具体的定义。并且分析了二买卖的三种情况。但缠师在缠论前面的例子分解时候,完全不是这个概念,请看下面的举例。
(2)
缠论14课, 第二类买点:女上位第一吻后出现的下跌构成。
注: 这课 还没有中枢等概念,
所以第二类买卖点,用的是均线定义的。
注: 从图上可以看出来,
第二类卖点,符合101课给的定义。
(4) 14课的例子
(5)
缠论15课的回复中的例子http://s6/mw690/002tRE5Qty6ZnMH0vsh45&690
注: 矛盾来了,
这个二买点 ,可就不符合 101给的定义了, 这完全是日线中枢的最后一段的结束点。
(6) 缠论19课答疑中的两个例子
http://s16/mw690/002tRE5Qty6ZnOV1UB15f&690
http://s10/mw690/002tRE5Qty6ZnOVhbZf09&690
注: 这完全不符合101中给的定义,这就是矛盾点。
http://s10/mw690/002tRE5Qty6ZnOVhbZf09&690
注: 这完全不符合101中给的定义,这就是矛盾点。
(7) 缠论21课中的二买卖内容
显然,同一级别里第一类买点与第二类买点是前后出现的,不可能产生重合,而第一类与第三类买点,一个在中枢之下、一个在中枢之上,也不可能产生重合。
只有第二类买点与第三类买点是可能产生重合的,这种情况就是:
当第一类买点出现后,一个次级别的走势凌厉地直接上破前面下跌的最后一个中枢,然后在其上产生一个次级别的回抽不触及该中枢,这时候,就会出现第二类买点与第三类买点重合的情况,也只有这种情况才会出现两者的重合。
当然,在理论上没有任何必然的理由确定第二、三类买点重合后一定不会只构成一个更大级别的中枢扩张,实际上,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一个大级别的上涨往往就会出现。
注: 二三买卖点的重合, 这点在后面的统一思维
有重要应用。
(8)
缠论22课答疑中的二买例子
(9) 缠论25课中的例子
http://s14/mw690/002tRE5Qty6ZnQyjGwJdd&690
http://s13/mw690/002tRE5Qty6ZnQymtKAec&690
注: 周线二买,符合101给的定义,注意: 图上土匪画的线级别不一样。
http://s13/mw690/002tRE5Qty6ZnQymtKAec&690
注: 周线二买,符合101给的定义,注意: 图上土匪画的线级别不一样。
(10) 缠论26课后 答疑的两个例子
http://s13/mw690/002tRE5Qty6ZnQ9jM1Sec&690
http://s15/mw690/002tRE5Qty6ZnQ9QlXg5e&690
注:矛盾的地方, 不符合101课给的定义。将中枢完成点当成第二买点。
http://s15/mw690/002tRE5Qty6ZnQ9QlXg5e&690
注:矛盾的地方, 不符合101课给的定义。将中枢完成点当成第二买点。
(11) 缠论27课 答疑例子
(12) 缠论 52课 答疑
http://s16/mw690/002tRE5Qty6ZnRh33hdcf&690
注: 有人发现了, 之前的缠论课程中,定义中枢和走势后, 二买卖就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所以缠师写了53课,三类买卖点的再分辨。
注: 有人发现了, 之前的缠论课程中,定义中枢和走势后, 二买卖就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所以缠师写了53课,三类买卖点的再分辨。
(13) 缠论53课,三类买卖点的再分辨
第一类买卖点,就是该级别的背驰点,这足以应付最大多数的情况,但有一种情况是不可以的,就是前面反复强调的小级别转大级别的情况。为什么?因为当小级别背驰时,并未触及该级别的第一类买卖点(注:意思就是小转大没有第一类买卖点),所以就无须操作。对这种情况,就需要第二类买卖点来补充。该买卖点,不是专门针对这小转大情况的,(二买卖点)一般说,高点一次级别向下后一次级别向上,如果不创新高或盘整背驰,都构成第二类卖点,而买点的情况反过来就是了(注:这里也说明了,二卖点可以低于一卖)。所以,在有第一类买卖点的情况下,第一类买卖点是最佳的,第二类只是一个补充;但在小级别转大级别的情况下,第二类买卖点就是最佳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该级别的第一类买卖点。
第二类买卖点,站在中枢形成的角度,其意义就是必然要形成更大级别的中枢,因为后面至少还有一段次级别且必然与前两段有重叠。而对于第三类买卖点,其意义就是对付中枢结束的,一个级别的中枢结束,无非面对两种情况,转成更大的中枢或上涨下跌直到形成新的该级别中枢。第三类买卖点就是告诉什么时候发生这种事情的,而在第二、三买卖点之间,都是中枢震荡,这时候,是不会有该级别的买卖点的,因此,如果参与其中的买卖,用的都是低级别的买卖点。
注:
这段文字,非常重要,这是二买卖点的最根本的内涵和意义 :其意义就是必然要形成更大级别的中枢。
那么,我们提出的大一统二买卖思维,必然是围绕这个内涵和意义的。凡是脱离了这个中心思想的思维,都是错误的。
(14) 缠论 90课
http://s9/mw690/002tRE5Qty6ZnSuHkI808&690
注: 这个符合101课给的定义,但是跟前期答疑的思维就想法了,按照前期答疑的思维,这个二卖应该是中枢完成点。哎,来回折腾。 矛盾吧。
注: 这个符合101课给的定义,但是跟前期答疑的思维就想法了,按照前期答疑的思维,这个二卖应该是中枢完成点。哎,来回折腾。 矛盾吧。
(15) 缠论101课,
缠师终于明白了,大家对第二类买卖的疑惑, 也明白了他前后期对二类买卖点在解盘时候给出点位的巨大差异。
于是就有了101课,课文中,就有了这么一段话:
注:这句话,总算是把之前的矛盾圆了回来,
(那第二类买点与第三类买点之间的震荡买点,一般就不给特别的名称了,当然,也可以看成是第二类买点)。
总结:
缠师在101课,将此矛盾解决了吗? 一般人都认为解决了,但我不这么认为,
我要多问一句,在缠中说禅中枢和缠中说禅走势没有精确定义之前,为什么缠师一直用中枢的完成点做为二买卖点,而不是用101给的定义?
难道,缠师在写101课之前,不知道这个区别吗?从他前期的答疑看,中枢的完成点,才是他实战中真正应用的二买点,但是后来,理论上又不是这么定义的,这矛盾啊。
后一篇:时间点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