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月演艺经纪有限公司版权声明
广州新月演艺经纪有限公司是歌曲《套马杆》、《我要去西藏》、《高原蓝》、《塑料花》、《今夜的草原》、《火凤凰》、《七月的草原》、《幸福花儿开》、《莲的心事》、《爱不在就放手》版权唯一合法者,为推广优秀民族特色音乐作品、繁荣文化市场,丰富电视荧屏,配合电视台大型文艺晚会及相关栏目,现将十首歌曲《套马杆》、《我要去西藏》、《高原蓝》、《塑料花》、《今夜的草原》、《火凤凰》、《七月的草原》、《幸福花儿开》、《莲的心事》、《爱不在就放手》的演唱权,授权于本公司签约的蒙古族歌手乌兰托娅为唯一合法演唱者。
鉴于广州新月演艺经纪有限公司与原歌手乌兰图雅的演艺经纪和唱片合约终止,原歌手乌兰图雅已不再享有十首歌曲《套马杆》、《我要去西藏》、《高原蓝》、《塑料花》、《今夜的草原》、《火凤凰》、《七月的草原》、《幸福花儿开》、《莲的心事》、《爱不在就放手》的表演权。现禁止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及演出合作商播出使用原歌手乌兰图雅演唱《套马杆》、《我要去西藏》、《高原蓝》、《塑料花》、《今夜的草原》、《火凤凰》、《七月的草原》、《幸福花儿开》、《莲的心事》、《爱不在就放手》等十首歌曲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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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月演艺经纪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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