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杨光:虚拟运营商用户规模今年可达800万
(2014-06-03 10: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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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媒体采访和报道 |
对于与基础运营商的关系,虚拟运营商也应秉承开放合作的态度,聚焦特定细分市场,尽可能避免与承载其业务的基础运营商正面竞争。同时,积极向基础运营商合作伙伴展示说明,虚拟运营商在帮助其开拓细分市场,扩大用户规模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双方合作的良性循环。
虚拟运营商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已经将自有业务与移动转售业务相结合,或是进军行业应用,家庭应用等不同领域。如迪信通便一口气推出了涵盖企业应用、家庭用户分享、移动健康等各个领域的业务,再给电信业带来全新业务形式的同时,也不免给人以定位不清,病急乱投医的感受。
对此,杨光认为,这种现象在业务开展初期是很正常的。具有较为灵活的试错机制,正是虚拟运营商较之国有大型基础运营商的优势所在。虚拟运营商应该发挥自身机制灵活的优势,先行先试,探索新型商业模式,也只有这样才能使虚拟运营商在市场竞争取得较为稳固的位置。
同时,虚拟运营商的这些探索,可能会对目前的监管机制以及监管机构的能力经验提出新的挑战,也需要监管机构与时俱进,探索和完善新市场环境下的监管机制和理念。
杨光表示,我国电信市场长期以来仅存在有限的几家国有大型运营商,目前大量虚拟运营商的进入,确实对监管机构在经验、资源、监管手段等多方面构成了一定的压力。在这一背景之下,虚拟运营商首先应对监管政策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同时应主动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使监管机构能充分理解虚拟运营商的市场定位、基本经营策略和对未来发展的初步规划,影响甚至帮助监管机构制定合理有效的监管政策。随着虚拟运营业务走上正轨,虚拟运营商应组建专门的监管事务团队,保持与监管机构的紧密沟通与合作。
文章作者:张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