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为何选择黄昏举行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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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似乎对黄昏有特别的偏爱,诗词中时不时出现黄昏的描写,如“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把酒问春春不语,黄昏却下潇潇雨”。不光如此,连至关重要的婚嫁也选择黄昏举行。
据史料记载,古代举行婚礼当天,男方早上去女方家将新娘迎娶过来,到了黄昏举行婚礼仪式。《白虎通》上说:“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
在现代即使有电灯照明,黄昏时(晚上七点到九点)光线不足做事情也是极不方便,更何况是点蜡烛和油灯的古代,选择这个时候行拜堂仪式多不方便,参加婚宴的宾朋还要走夜路回家。为何不如现代人一样,选择临近中午的时候行婚礼仪式呢。
古人选择在黄昏成婚,据说来源于古代的抢婚。劳动工具的进步,母系社会时期向父系社会过渡。母系社会是男子到女子家共同生活,谓之“从妻居”,父系社会,女子被要求到男子家一起生活,但女子不愿意,因而男子便强行抢人。黄昏时分,天色已经暗下来,暮色苍茫正好做掩护,方便下手。进入父系社会后,女子从夫居,但黄昏时分成婚的习俗还是被沿袭下来。
但其中还包含着另一层含义,即黄昏是吉时。
我们知道古人是很重视选择吉日的,安床、祭祀、动土都要选择吉日吉时进行,对于具有人生里程碑意义的婚姻,当然也不会马虎,定要选择最好的黄道吉日吉时。
为何黄昏是吉时呢。按照易经的观点,世间万事万物都有阴阳两极,日属阳、月属阴;昼属阳、夜属阴;男属阳,女属阴。黄昏正好处于阴阳交换阶段,而且是“阳往而阴来”,正好与迎接新娘入家的含义一致,所以选择黄昏举行婚礼。
由现代观点来看,所有黄昏都是吉时的观点显然站不住脚,和8谐音“发”就是吉时一个意思。一人一命,适合个人的吉日吉时还得依据生辰八字“量身定制”。但是,对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来说,黄昏时候已经忙完一天的活计,闲暇下来,参加婚礼娱乐一下倒是非常不错。
现代为什么又开始白天举行婚礼了呢?都是皇帝的功劳。皇帝为尊,百姓为卑,皇帝要显出他的特殊性,与平民百姓区别开来,皇帝要点灯,百姓就不能放火,皇帝要黄昏举行婚礼,百姓就得避开,选择其他时间。部分地区“宵禁”的规定,使晚上外出活动受到影响,黄昏举行婚礼受到诸多限制,因此在上午举行婚礼的习俗慢慢形成。
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婚礼习俗慢慢发生改变,只要是用心来准备的婚礼,无论是黄昏举行婚礼,或是上午举行婚礼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