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下发文件,再次明确支持大学生休学创业,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事实上,广东近年陆续出台支持休学创业规定,高校也公布配套措施。不过,大学生对休学创业态度颇为谨慎。数据显示,截至去年7月1日,全省有55所高校出台了休学创业规定和实施细则,共有110名大学生选择休学去创业。
出台这样的政策,显然跟近几年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直接相关。而且大学生青春无敌、思维活跃,创新火花层出不穷,他们的活力如果能够激发,必将带动社会的双创气氛,出发点不可谓不好。最近也陆续可见一些成功的案例,说实话有些创新真叫人拍案叫绝。
作为一名家长,我首先想到的是出得去、回得来:创业失败的时候能够顺利地重归校园、继续学业。这一点相信在制度设计上不会有什么问题,更重要的是学生自己:创业失败后还能心平气和地安坐课堂吗?对于心智、信心会不会造成什么打击?毕竟据说成功的案例极少。
因此,站在家长的角度,我并不主张自己的孩子休学创业,原因很简单:人生在哪个阶段就做哪个阶段的事,不必强求,不必苛求。如果他一定要休学创业,我也只会建议他将这也当作学习的过程,就跟上课一样——不必冀求什么样的成功,体验、感受、学习是第一位的。何况我也早已跟孩子讲过我的期望:不希求取得什么耀眼的成功,只希望他拥有宽广的生活世界。
另一方面,这样的政策反而让我有点担心会不会对大学生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记得小学五年级时有一天突然听到风声说要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到县里上学,如果能够去基本上大学就是囊中之物了。当时吓得不轻,第一反应是别人去了自己去不了怎么办?四十多年过去了,当时的紧张情绪还记得清清楚楚,可想而知压力有多大。现在鼓励大学生双创,会不会对大学生造成压力?好在据说每10万名大学生里只有6名选择休学创业,这个比例还算低。
大学到底应该给大学生提供什么?我认为应该是自由的选择空间。休学创业只是众多选择中的一种,可以鼓励,但不应有丝毫的强制。只有让他们充分自由地选择,才能培养他们自主选择而不是人云亦云的能力,并养成自己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心智——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人格养成吗?对于一个社会来说,还有比这更可贵的公民素养吗?
2017年3月10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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