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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必须做到便利、安全

(2016-04-14 17:06:46)


      前天,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将户籍、婚姻、出生死亡、企业和个体户等16类基础信息纳入共享,不用市民为证明“我妈是我妈”而跑断腿。

      《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201291就开始正式实施了,但是实施4年却遭遇落地尴尬,主要是一些信息往往多部门采集,以哪个为准?这次出台的实施细则即旨在解决三个核心问题:以谁的数据为准?能否共享?如何共享?实施细则规定了包括户籍、婚姻、出生死亡、企业和个体户等16类基础信息的责任提供部门,使“一数一源”落到实处,其他部门可不再重复采集这16类信息。比如户籍以公安部门提供的为准,婚姻以民政部门提供的为准,诸如此类。

      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至少市民不用为开那些奇葩证明而到处跑了。但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采取这种“一数一源”,那么提供源数据的部门一是责任巨大,二是权限也大了不少。由于是唯一的或者说最权威的数据源,它必须确保它所提供的信息是准确的;而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它会不会又要人们去开那些奇葩证明从而再次陷入信用担保的死循环?我觉得这个问题是必须引起重视的。再就是由于是“一数一源”,提供源数据的部门权限大了不少,会不会出现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的现象?根据过往的经验,这样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提到信息共享,很多人都会担心信息安全问题。关于这一点《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任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从政府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涉及公民个人隐私或者法人和其他组织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但这同样存在一个具体实操的问题,由于信息共享涉及多部门,一旦信息泄露,那么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很可能又成为一桩扯皮拉筋的无头公案,最终受损的还是遭信息泄露的公民个体。所以一旦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那么不管涉及到多少部门、多少环节,一定要彻查清楚,该问责的问责、该担责的担责,只有这样才能在心里筑起信息安全的防线。

      广州有庞大的外来人口,他们的信息如何共享?这很可能是广州无法解决但又在实际生活、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尽管国家有关部门比如公安部有类似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这样的设置,但毕竟中国人口庞大、多元,加上人员社会活动日益复杂,经常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如何确保信息的准确、安全?这恐怕也是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但这个问题已经大大超过了广州的权限。所以从长远考虑,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统一信息平台和征信系统,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了。

 

 

                                                      2016年4月13日《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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