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台风“海鸥”袭击广东,前天下午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严密防范第15号台风袭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针对台风做好防范措施。有小学校长告诉记者,一旦气象部门发布黄色或以上台风预警信号,学校就会通知停课。到昨天,广州市只有南沙区发布了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南沙区教育局随即发布通知,该区学校昨天全天停课。
南沙区的依据来自于今年7月广东省教育厅、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机制的通知》,以及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学校停课安排指引》,两份文件都明确提出,以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也就是说,一旦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或以上、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学校就自动停课。
那么,为什么只有南沙区发布了黄色预警并停课呢?根据《指引》的规定,预警信号发布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预警信号属地名称与对应区域都有详尽的规定,广州市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号只适用于越秀、荔湾和天河区,其他各区以各区气象台发布的为准。也就是说,有可能出现一次台风暴雨但各区发布不同的预警信号的情况,就像这次一样,广州市只有南沙区发布了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南沙区教育局随即发布通知该区学校16日全天停课。从这个角度而言,这次的应对并无不妥。
问题只在于两点:一是各区气象台能否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号?二是发布的预警信号能否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家长手中?《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机制的通知》里面对预警信号发布的时间有相当明确的规定:“各级气象部门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小时前,向同级教育部门发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特别报告,告知预计将会在2小时后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在正式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前10至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升级、降级或解除)时需提前10至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各级气象部门尽可能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0分钟前,通报同级教育部门,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在正式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前10至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降级或解除)时需提前10至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相信在今时今日的高度信息化时代,这些都不难做到。
虽然有了这么明确的指引,但不少家长表示,还是会等学校通知,才确定要不要上学。这当然可以理解。好在现在都有校讯通,气象台、教育局、学校、家长之间基本上能保持实时通讯,一旦预警信号发布,家长应该可以第一时间收到有关通知,知道该怎么做。
倒是有关部门似乎还没有完全领会这些精神实质,在操作方面还存在一些混乱。广州老三区之一的某区教育局前天给区内各学校发布通知:“局属各单位:据气象部门通报,台风‘海鸥’可能16日以强台风(级别14-15级)袭击我省……根据预警信号指引:1、暴雨红色预警: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校应停课,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停业。2、台风黄色预警:建议幼儿园、托儿所停课。3、台风橙色预警:建议中小学停课。4、台风红色预警:建议停业、停课(特殊行业除外)。具体安排请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机制的通知》执行。”这个通知的第2、3、4条就明显有误,因为《广东省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学校停课安排指引》里面已经说得相当清楚:“发布台风黄色或以上(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所有学校均应停课。”而不是黄色、橙色分别对应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给人的感觉,似乎只有在台风红色预警时才所有学校停课。这点是应该进一步明确的。
总之,台风暴雨预警停课机制还是一个新事物,必须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师生的安全。
2014年9月17日《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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