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11日,广州市萝岗区晒出2012年“三公”账单,其中规划国土局的公务接待费高达415.32万元,这每天超过1万元的公务接待费引起了广州政协委员韩志鹏的关注,他在网上发起成立“平民考察团”,求萝岗区规划国土局“公务接待”,看这钱到底是怎么花的,一时应者云集,甚至我身边也有朋友跃跃欲试。
我当时很为萝岗区着急:这可怎么办呢?照道理说萝岗区完全可以不理韩委员,因为那不属于公务——韩委员都说了,是“平民考察团”,所以完全不需“接待”;但对方是大名鼎鼎的韩委员哦,背后又有成千上万的粉丝,哪敢稍有怠慢?
事实证明我的担忧完全是杞人忧天。上周五下午,遵照市政协苏志佳主席指示,市政协召开萝岗区相关部门公务接待费情况通报座谈会,萝岗区委有关领导介绍了萝岗区“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萝岗区规划国土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通报公务接待费有关情况,并与包括韩委员在内的七位市政协委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获得了韩委员的认可,说“这个会议形式很好!”
主席都出面了,当然很好咯!
对于公务接待费高企的原因,萝岗区规划国土局给出的解释是因为口径不统一,也就是说将一些不是接待费的费用也算在接待费里面,按照他们的说法,“很多按照市财政局76号文统一口径之外的费用被列入了接待费用中。”当然韩委员也问了,市财政局76号文是今年8月份发布的,为什么时隔几个月,2012年的决算口径仍未更新,仍未按照统一模板来统计?答:在今年推进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前,对于“三公”经费特别是公务接待费包含的内容哪些属于公务接待范围没有十分清晰的界定和统一的口径,考虑到2012年决算数据已经上级财政部门批复,该区没有按照现行规定调整2012年决算数据,而是以2012年的决算数向社会公布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呵呵,这真是“官字两个口,兵字两只手”,反正你左说左有理、右说右有理。我也想问问:到底是哪些“统一口径之外的费用被列入了接待费用中”了呢?能否再给出一个明细?如果不被列入公务接待费,那些费用又都是一些什么费用呢?
其实将公务接待费高企归咎于统计口径不统一早已不是什么新招了,今年上半年一些街镇公布三公经费时出现了很多混乱滑稽的事,比如一挂网引起公众质疑,然后忙不迭地修改数据,如从化良口镇2011年公务接待费从187.6万元改为36.2万元,鳌头镇2012年公务接待费从125.5万元改为38.5万元,白云同和街2011年公务接待费从109万元改成32万元,等等,不一而足,最后都将原因归咎为“未明确统计口径”。没想到过了这么久了,萝岗区居然还是“未明确统计口径”!
我感到很好奇的是,这次都说是口径有误,下次会是什么呢?所以包括萝岗区规划国土局的政府各部门真的要费点心了,要么将公务接待费真的降下来,要么找一个更有说服力的理由,否则让人耳朵都听出茧来就不好了。
2013-12-1,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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