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将实行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符合相关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可申请进入目录,进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登记上牌上路行驶。
这是否意味着广州的电动自行车要解禁了呢?事实上国庆长假期间,广州市政府在回复省政协委员杨中艺的有关提案时就告知广州市准备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牵头研究确定是否在广州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现在省里又出台了这样一个规定,更让人觉得广州电动自行车解禁在即。
广州“禁电”始于2007年,在2006年下半年就开始酝酿出台有关政策,很引起了一些扰攘,甚至还引发过官司。那时我刚当选市人大代表,还没正式参加过一次市两会,不知怎么也卷进去了,而这也成为我参与的第一件公共事务。在2007年一月底召开的广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提了3个建议,其中一个就是《关于举行公开听证会、确保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的民意基础的建议》。那时跟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商户、用户都有些接触,感觉有关部门主持召开的“禁电”听证会似乎并不具备广泛的民意基础,一些直接利益相关者都没有参与,因此主要是从公共政策的民意基础这个角度提了这个建议,也得到一些代表的联署附议。
这次广州准备对电动自行车解禁,我的出发点还是跟几年前一样:要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之所以旧事重提,一是因为过去这么多年了,我们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在合法性程序上还是没有完善,民意并没有通过具有法理性的制度化程序成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主导因素,行政主导还是无处不在,包括这次也是如此。二是因为电动自行车不管禁还是不禁,都会有不同的看法、产生很多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所以的确需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正如很多人所说,广州“禁电”这么多年,其实一直是禁而不止,交警部门也说过要“人性执法”,在大型小区或一些偏远地带“眼睁眼闭”。这次准备解禁,其实也是个机会,一方面对过去的“禁电”政策进行反思修正,另一方面对当下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规管,使之更加符合规范。
解禁以后电动自行车大量上路是必然的,人们最担心的主要有两点:安全和交通拥堵,前者包括交通安全和路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会不会又出现从前人们闻之色变的飞车抢夺?至于后者,几年过去广州的汽车不知增加了多少,现在又来一堆电动自行车,交通岂不是更加拥堵?也许还有很多其他意想不到的情况。这些都是需要事先仔细思量斟酌的。
尤其是,几年过去了,我们的社会也进步了不少,社会的理性水平也大幅提升,体现在社会公共事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政治方面,就是公共政策的制定、出台应该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理性标准和要求——这几年广州都成了文明城市了,但愿这次电动自行车的新政策可以比以前做得漂亮一些——不管是制定,还是执行。
2013年10月11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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