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宏城广场再成话题,引起话题的是正在公示的宏城广场新工程规划。其实,宏城广场的话题由来已久,从最长命的临时建筑,到最短命的绿化广场,再到现在这个新工程规划。即便这个新工程规划,也引来一些议论,比如:即将开工的新工程是姓“商”还是姓“公”?工程为何不经过招投标就直接给了政府的企业,还为此专门成立了一个公司?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日期是2012年2月2日,可是宏城广场去年6月份就开始围蔽施工……我相信如果深究,一定还会有更多的疑问。
说实话,宏城广场的新工程规划很漂亮,让人很期待,地上地下都有,尤其是还有空中连廊将正佳广场、天河城和体育中心串联起来,不管是购物、逛街还是游玩,一定很有趣。
那为什么还会招来这么多的不同声音呢?从根本上来说,是大家对政府的职责定位、政府应该如何运作以及政府与社会、与公众应该是个什么关系有不同看法。
宏城广场的背后是城投集团,这就让人产生很多联想,比如一直饱受诟病的海心沙收费问题。这里面的逻辑路径其实已经非常清楚了:政府成立城投集团大举借债,为举办亚运将城市尤其是所谓的新中轴线装扮得美轮美奂;亚运过后要还债,于是开始经营这些亚运资产,于是原本作为市民公共广场的海心沙就收费了。现在关于宏城广场姓“商”还是姓“公”的争拗也是这样的思路。尽管政府和它的企业城投集团一再澄清资产优良,还债完全没问题;海心沙收费并不是为了还债等等,但公众已然作出了自己的判断,而且还很坚定,这就没办法了,以致有官员颇为恼怒地说不要老盯着政府的债务,要看政府借这些钱给你们做了多少好事、增加了多少绿化面积云云。
这里面的问题究竟在哪里呢?
我想,市民的出发点其实很简单,就是政府做任何事,不能损坏市民的利益,比如,原先说海心沙是市民广场,结果要收费,他们就认为自己的利益受损;原先说宏城广场是“综合性便民工程”、“并非单一的商业用途”,结果现在地上地下尽是商场,于是大家就认为不妥。政府可能也觉得委屈:我又没得一分钱好处,真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怎么总是这么多人说七说八呢?
之所以出现如此局面,恐怕是政府在做这些事之前少了一个最关键的环节:事先没有征求公众的意见。当然,如果政府所做的一切都跟公众无关,公众只得好处,还债什么的完全与大家无涉,那你不征求公众的意见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这些债务兜兜转转最后都要落到大家的头上,要么加税,要么涨价,要么减少一些利益,那么事先不征求公众的同意就说不过去了。何况我们的近邻香港就有过这样的先例,他们也想办一个大型运动会(东亚运),结果不是被他们的民意机构以花钱太多、增加市民负担否决了么?
这些事让我们很清楚地看到:广州的市民已经慢慢在学会以民主的眼光、从公民的视角来观察、审视政府的作为了。那么,政府呢?
2012年2月14日《新快报》,有改动、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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