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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尚未完工,同志仍需努力

(2011-11-22 17: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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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两天,亚运装饰工程再起波澜,原先搞的“穿衣戴帽”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媒体的报道来看,这些问题几乎覆盖全市各个区,似乎不是“个案”这么简单;问题也各种各样,“千奇百怪”。

      实事求是地说,“穿衣戴帽”使广州漂亮了不少,市民也多所获益,有的房价升值,即便没有享受这种利益,至少建筑外观靓丽,市容美艳如画,让人看着愉悦——这也是一种获益。同样实事求是地说,这么大的一个工程,一两年后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也属正常。

      但这并不能成为不重视、不作为的理由,这跟商品的售后服务一个道理:工程是你搞的,现在出了问题,你不负责谁负责?而且考虑到亚运的某些特殊因素,考虑到市民为亚运所做的贡献,这样的售后服务期限似乎还应当延长一点。

      好在这样的道理政府有关部门很明白,据广州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说,已及时关注了媒体的报道,虽然仅是一些个案,但会足够重视,相关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应及时解决善后问题。如果问题呈现普遍性,建设部门将牵头深入排查——这就很让人期待。只是负责人言辞中施工单位“应”怎么怎么样的说法让人心里发虚,因为有太多“应”怎么怎么样的事最后都会不了了之。我想市民期望的不是大手一挥指方向的“应”怎么怎么样,而是实实在在的具体安排、计划。

      此外,市建委要求施工方对“穿衣戴帽”工程的责任期从完工起至少两年以上,而对于质量问题,则要长期负责。这句话让人横竖看不懂:至少两年,即是说两年以后就可以不管咯?而根据我们的生活经验,如果罚款是200元以下,肯定就是200元的“顶格”;反过来,至少两年以上,肯定就是最低限度的两年了——那两年以后呢?很多问题的出现可能恰恰就在两年以后!

      好了,既然有了“至少两年以上”,又何来对于质量问题的“长期负责”?这个“长期”到底是多久?在我们这个深深迷信所谓数目字管理的国度,“长期”这类抽象无比的说辞毋宁就是一张白条,远不如前面的“两年”那么实际有效!短短的一句话漏洞百出,导致的结果必定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扯皮拉筋和无数市民无比的纠结、困顿、凄苦。

      更为严重的是,建委心目中的责任人是施工方,可是你让市民去哪里找那些来无影去无踪的施工方——现在就有市民打了无数个电话都没找到施工单位!更何况,要是他们解散、注销了怎么办?所以,我认为政府应该还要明确一点:“穿衣戴帽”本身就是政府行为,政府不负责谁负责?

      有识者说,解决亚运装饰工程无人维护的问题,最重要一点是明确这些装饰的所有权人是谁,是谁的东西就归谁负责,比方说亚运工程给居民楼装了雨篷,那就成了业主所有的东西,有问题应该由业主自行处理。这样的观点我不同意:亚运装饰工程是你要搞的,现在出了质量问题,反而要我负责?这在逻辑上是完全说不通的。

      总之,政府部门应该真正重视亚运装饰工程的这些手尾,将其视为整个工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全面调查(不是有关负责人所说的“排查”),了解情况,然后制定出合理有效的维修计划,跟市民充分协商沟通后尽快去实施——套用孙中山先生的临终遗言,“工程尚未完工,同志仍需努力!”

 

 

                                                                2011-11-22《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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