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创新之处——兼答余孟孟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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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孟孟
刘庆昌
(教育学博士,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兼院长)
常常听人们说“来龙去脉”“来三去五”,这中间的一来一去,细细想来,是与“意义”相关的。人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意义动物。“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意思”“有什么用”“有什么意义”“有什么价值”“何必呢”“为什么不呢”,从这些问句中,我们能清楚地意识到,没有意义的事情人们是不愿去做的,如果有人做了这样的事情,人们也是难以理解的。当然,一件事情有无意义和有什么意义,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是大不一样的。
余孟孟同学提出的一篇研究生论文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问题,我已经思考很久了。我的思考不是因为搞不清楚其中的含义,而是目睹众多从学术研究上讲毫无意义的论文(绝不止于研究生论文)而引起的思考。我们经常批评垃圾遍地的学术界,有没有想过什么是垃圾?垃圾就是人们弃之不用的废物。如果社会有公义,就去查一查每年提升的那些教授、副教授们都做了些什么样的研究工作,顺便也查一查,每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们都做了些什么样的研究工作。我曾经跟一位老师议论说到,如果我们每一个博士的论文都能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要求的水准,我们的学科每年都会发生突飞猛进的变化。反过来,如果我们没有因一批批博士的出笼而感到学科的进步,就应当怀疑那些博士的合格程度了。
一篇论文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应该更正为一项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写论文,应该更正为做研究。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大文科的许多从业人员,更多的是在写论文,而不是在做研究。而写论文和做研究,虽有联系,却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情。就顺序来说,做研究在前,写论文在后。没有研究作为前提的写作,除了拾人牙慧,除了堆砌材料,除了巧舌如簧,再也没什么可能。然而,我们分明对没有研究的文章屡见不鲜。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两种原因:一是当事人不懂得研究是什么,二是当事人不愿意经受探究的苦累。依我看,第一种情况居多,第二种情况在有健康心理的人那里发生的几率很低。既然许多人压根就不懂得什么是研究,那他们在说明自己论文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时,信口雌黄,荒谬绝伦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什么是一项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呢?
一项研究的理论意义,首先标示一项研究在理论上意味着什么,其次标示一项研究在或对已有理论的可能性或必然性的效果。不是理论的研究,一般是无法谈及其理论意义的,但也不排除个别创造性的实践研究可能给与理论研究的启示;属于理论的研究,且不说它的创新,它必须是用概念构建起来的、有道理的、一组相互联系的判断。也就是说,用概念构建起来的、有道理的、一组相互联系的判断,才具有理论的意义。不过,这里的意义只是说明一项研究获得了理论意义世界的入场券,它自身的意义情形,则要看它对于已有理论的潜在价值。这种潜在的价值有多种可能性。如果我们视已有的理论为一个结构,那就要判断一下一项研究是在要素层面做文章,还是在结构层面做文章,抑或在更大的理论系统层面上做文章。无论对要素的改变,还是对结构以至系统的改变发生作用,一项研究都是具有理论意义的,意义的大小,当然是从要素层面到系统层面依次增大。
一项研究的实践意义,主要是标示该项研究对于实践的积极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应用研究多直接指向实践的改变,理论研究通过作用于实践者的思想,或者通过理论的工程转化,也可以对实践发生影响。研究是有类别划分的。有的研究主要追求理论的意义,有的研究主要追求实践的意义。我们在说明和判断一项研究的意义之前,需要对一项研究自身的性质先做出准确的判断。对于基本理论研究,主要应评价它的理论意义,要求研究者说明这种研究的实践意义,是一种看似有理,实则无知的行为;同样的,对于应用研究,主要应评价它的实践意义,要求研究者说明该类研究的理论意义,也是勉为其难的。经常听到有人指摘一项研究缺少实践意义,并标榜自己走的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道路。这种标榜,若非无知,就是一种偏执。我曾对一位名校的教授说过:“没有理论研究,谁为你们辩护?没有理论研究,你们拿什么与实际相联系?”这里也反映出了研究意义的相对性。
最后说一项研究的创新之处。这对一项研究来说最为重要,说起来并不复杂,但在实践中却笑话百出。我以为,要弄清楚这一问题,应该先解答另外一个问题,即我们通过研究会制造出什么样的成果。大致说来,研究的成果有以下的类型:概念、原理的,方法、技术的,材料的。相应地,一项研究的创新之处,只能在这些方面进行描述和判断。一项研究可能修正了已有的概念,也可能提出了一个新概念;可能修正了已有的原理,也可能发现了新的原理;可能修正了已有的方法、技术,也可能创造了新的方法、技术;可能修正了已有的材料,也可能制造了新的材料。“修正”“发现”“创造”“制造”,就是创新的具体表现。如果一项研究所做的工作属于这个范围,那就是有创新之处的。
【学者刘庆昌发表于2008-6-7
9:46:35】
刘庆昌,男,1965年出生,山西省河津市人,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兼院长,教育学博士。山西省优秀专家,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自1989年工作以来,主要承担过教学论、教育哲学、教育评价学、学校管理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与教学哲学、教育知识论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教育哲学和课程与教学论两个领域。著有《教学艺术纲要》、《教育者的哲学》、《教育知识论》、《教育思维论》;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代表性的有:对话教学初论、教育工学初论、论教学理念的操作转换、反思性教学的两个问题链、研究性学习的三个序列、论教学是有教的学、论教学理解的专业化、论教育学的性质、论教育学的体系、论教育学的范围、论教育性、论教育家、爱智统一的教育原理、让幸福走进教育过程、论教育的诗意与深刻、教育思维:一个新的教育理论范畴、教育思维:教育观和教育操作思路的统一体、教育思维:教育理论走向教育实践的认识性中介、重新理解教育思想史
、人类教育认识的历史反思、论教育知识发展的实质。
恩师:刘庆昌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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