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没有文化多可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居然出现四处错误
(2022-11-24 20:03:37)【杂谈】
没有文化多可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居然出现四处错误
最近末学无意之中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讲的是原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王文湛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存在四处常识性“语文”错误:
第一,不应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印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我们平时随身携带并经常使用的身份证,正面赫然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而背面却又印作“公民身份号”。须知,“公民”和“居民”在汉语表述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都可叫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而只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依照宪法享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中国公民”才可以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我们身份证的正确叫法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而不应该印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第二,不应该印成“出生”,而应该印成“出生时间”。“出生”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既可以理解成出生时间,也可以理解成出生地点或出生家庭等等。所以,身份证上应该印成正确的“出生时间”,而身份证上却把“时间”二字丢掉了。
第三,不应该印成“公民身份号”,而应该印成“公民身份证号”。
须知,凡“公民”是没有“身份号”的,只有“公民身份证”才可以有号码。
第四,有些“公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表述不准确。比如有
些“公民身份证”上印着“有效期限:xxxx年x月x日——长期”。从哪到哪是“点”的概念;“长期”是个过程。正确的表述应该是“长期有效”,或者是“自xxxx年x月x日起,长期有效”。
由此可见,没有文化多可怕。一个小小的“公民身份证”上居然“冠冕堂皇”地出现四处常识性的汉语表述错误,实在可悲可叹!这绝非“鸡蛋里头挑骨头”,更非“小题大做”,这对于影响和教育我们的子孙后代正确使用与理解汉语言关系重大,意义深远,绝不可小视。衷心期待王文湛先生的“纠错”能够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迅速纠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印刷错误,不留“遗患”给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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