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国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其服务发生地在境内,是否适用应税服务免税政策?
(2013-02-18 15:25:38)
标签:
增值税营改增技术咨询服务征免政策 |
分类: 增值税类 |
向外国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其服务发生地在境内,是否适用应税服务免税政策?
2013年02月18日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规定,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因此,上述公司向外国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发生地在境内,可以适用应税服务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