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以原油等为原料生产润滑油、沥青等化工产品是否缴消费税?
(2013-01-09 16:14:31)
标签:
消费税化工产品杂谈 |
分类: 消费税类 |
主要以原油等为原料生产润滑油、沥青等化工产品是否缴消费税?
2013年01月09日
我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主要以原油等为原料生产润滑油、沥青等化工产品。请问,生产这些化工产品是否缴消费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7号公告)规定,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是否缴纳消费税,要区别对待。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生产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应缴纳消费税。生产除此以外的产品,只要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且纳税人事先将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的,不缴纳消费税;否则应视同石脑油按1.0元/升缴纳消费税。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如以沥青产品对外销售时,只要该产品符合沥青产品的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且纳税人事先将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的,不缴纳消费税;否则应视同燃料油按0.8元/升缴纳消费税。
另外,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或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需要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