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小学“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为指导,以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五大连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新生入学分班行为,努力让教育公平,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工作安排
(一)分班前准备工作
1.学校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春玲
2.招生对象和分班依据
以学区内学前班学生的性别和综合情况作为分班依据。
3.组织新生报到
开学前一周发布招生通知,组织学生报到,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开学时间及分班时间。
4.新一年的任课教师搭课要合理,学科骨干教师与班主任搭配在班与班之间大致均衡。各校要充分酝酿,全面考虑,避免分班后出现异意和纠纷。搭课结果要提前公示。
(二)分班流程
30号组织学生进行“阳光分班”,整个过程需在新生家长代表、新生代表及其他监督人员的共同监督下操作,步骤如下:
2.介绍各班教师配备。
3.将学生名单按性别分别写在纸上,放在两个纸箱中。然后按顺序去抽取班级名单,确定班级与班主任。
4.将分班后的学生名单、班主任誊写在红纸上,张贴在教学楼门前,供学生查看同时上报此项工作总结。
(三)分班后班级管理
1.抽取的人数最多班级与人数最少班级不超1人的随机班级,任何人不得在“阳光分班”之后,对“阳光分班”结果进行调整。违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2.此次分班结果原则上在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进行调整,如因班级合并、学生学业发展水平不均衡等原因需要进行调整的,需重新启动以上的分班程序,并向学生公示。
3.之后入学的学生,顺次从人数最少班级进行递补。
(四)学籍异动管理
对于开学后转入的学生,应从学籍系统中人数最少班级顺次填补,始终保证最大班额班级人数与最小班额班级人数相差不超1人。休学学生参照正常在校生管理。达到限定班额45人的班级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学生。
沾河红旗小学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