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

2025-06-27 14:07:57

摘要: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企业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需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是详细的分步说明:

  1.计提安全生产费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应通过 “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科目核算安全生产费的提取和使用。

  会计分录示例

  借:生产成本 / 制造费用(根据费用归属)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注:具体借方科目需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将费用归集至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

  2.支出安全生产费的处理,根据支出性质分为费用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1)费用性支出(如培训、维护、防护用品等):

  直接冲减“专项储备”,无需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示例: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贷:银行存款

  (2)资本性支出(如购置安全设备、建造设施等):

  步骤1: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成本,完成后转入“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步骤2: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一次性全额计提折旧,冲减“专项储备”。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贷:累计折旧

  注:此类固定资产后续不再按月计提折旧。

  3.行业特殊规定

  高危行业(如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

  需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如收入的2%~5%),并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一般企业:可参考会计准则处理,但无强制提取比例要求。

  4.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第三条。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明确行业提取标准。

  总结要点

  科目归属:计提时计入“专项储备”,实际支出区分费用性与资本性。

  固定资产处理:一次性提折旧,避免重复计入成本。

  合规性:高危行业需遵循强制提取比例,确保专款专用。

转自:税屋

阅读(0) 收藏(0) 转载(0) 举报/Report
相关阅读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