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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又败家了啊!今天帮经理代早班,结果下班之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到附近的SHOPPING
CENTER去走了走,本来只是要买点水果,谁知道还是没有监守好阵地啊!为什么他们要生产这些让人难以控制自己的东西呢?我几经挣扎还是乖乖地掏钱了!
败家证物:
1.一条围裙.上面的小草莓真是可爱啊!嘿嘿!!!做工也很好!8镑!
2.一组TEA TOWEL,也是小草莓的,有红的,白底红莓的...6镑
3.两个蛋糕盘,想象一下用这个吃草莓幕司蛋糕就....嘿嘿.口水,3镑一个,2个6镑
4.两个深盘,这个实用一些,可以装些带汤的菜,一个3镑,两个6镑
总共花了28镑,我罪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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