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奖惩对儿童教育的影响
(2014-07-08 2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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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教育 |
分类: 数学组 |
浅谈奖惩对儿童教育的影响
——胡凤莲
【摘要】孩子永远是未来的象征,教育好孩子就是创造未来。在教育儿童这一难题上,如何有机统一的采取适合、适度的奖励和惩罚措施,来帮助儿童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以及建立健康积极完整的人生观,是及其重要的。这也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需要不断在实践中提升的一门课程。
【关键词】儿童
当孩子犯了错时,我们是应该批评还是应该安慰并引导他们朝对的方向走呢?相信这是每一位教师都会面临的选择。无论是鼓励还是惩罚,都是处理儿童不良行为的手段,要达到的目地是一样的,但是对儿童的影响却大为不同。
不同手段的选择,直接反映了教师不同的教育理念。这两种教育理念并无对错之分,在儿童教育活动中,往往是奖惩并用的。可是到底什么时候该用鼓励什么时候该用惩罚,并无定论。每一个儿童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我们无法预知它们作用在儿童身上的具体影响。因此,不管运用哪种手段,都务必要慎之又慎,一不小心就可能对儿童的心灵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对儿童进行一定的奖励和惩罚是必要的,但要注意所使用的方法。在奖惩教育上,不应当使用惩罚一种欲望的同时奖励另一种欲望来管束儿童,而应当使儿童的欲望本身发生改变。这种改变欲望本身的做法,就是使儿童由原来的对较低级欲望对象的关注而转移到对更高一级对象的关注,即自尊的追求,以形成儿童尊重名誉,憎恶羞耻的心理。这在儿童阶段的养成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我们常常看到的有些孩子特别懂得维护班集体和他人的荣誉,有羞耻心,而有的孩子对一切奖惩都毫不在乎,就是我们平时最头疼的一类孩子——“刀枪不入”的原因。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让儿童懂得追求自尊具有重要的意义。儿童一旦懂得自尊和羞耻的意义后,尊重与羞耻对于他们的心理来说便是一种最有力量的刺激,就能使他们领悟和树立起善恶分明的原则。这个原则将永远发生作用,促使他们走上良好的道路。
儿童时期是犯错误最多的时期。与成人的明知故犯不同,儿童犯错误往往是出于好奇或无知,有些时候也与控制不住自己有关。 对待儿童的错误,轻易的采取惩罚的手段,往往不会取得理想的效果,因为你没有给他希望而是使其绝望。教育工作中发现,孩子犯错误的时候常常是教育最有效果的时候。既然一切手段都是为了教育,自然应当选择最佳手段,争取最佳效果。在处理儿童错误时,首先应给儿童以申诉权,让他从容的讲明错误是怎样发生的。其次,帮助儿童认清错误的性质及其危害.这个过程有时会创造奇迹。
如何让儿童形成和追求自尊?我认为:1、是要赞扬儿童好的行为,批评差的行为,并且与他人一起配合,在儿童的周围形成统一的教育氛围。2、在儿童受到赞扬或批评时,要伴随可爱或可恶事件的发生,让儿童懂得凡是行为良好的人必定为人们所喜爱和尊重,也会得到可爱的东西,而行为不好的人不仅得不到好的东西,还会遭到别人的谴责。3、在批评儿童时,教育者要顾及他们的自尊需要,应当私下进行,而不要当众宣布他们的过失。常听到家长在接孩子的时候问:今天你学什么了?你怎么就学不会呢?你瞧某某某画的多好!你看看你画的那是什么呀?诸如此类的话语。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孩子对这些话,就不容易接受了,这样只会打击儿童的自尊,我认为比较有效的做法是多给孩子一些鼓励。
关于奖励和惩罚的一些具体原则和措施,列举如下:
一、关于奖励的策略:
1.奖励的及时性
如果儿童经常性地不能觉察他所操作活动和结果之间的关系,就会发展成一种冷漠的状况——活动无助,儿童一旦获得了“活动无助”,就会失去学习的动机和兴趣。所以,当儿童的某种值得奖励的行为发生后的短时间内给予其奖励,会收到相当好的效果。
2.定期与不定期奖励相结合
因为奖励的实施似无规律,儿童从来就不能准确知道何时将得到奖励,他们对奖励的依赖较弱,并且偶尔的获奖还使他们体验到一种出乎意料的惊喜。所以在奖励完全停止后,他们仍能保持相当长时间的正确反应。因此,应该有意识地对儿童的某些积极行为予以忽略,给儿童的积极行为以部分的间歇性的鼓励。
3.奖励的价值性和必要性
控制行为的外部强化无视个人的自我决定,促使人们把自己的行为认知为是由外部所决定的,因此导致内在动机的降低,使本来具有内在兴趣的活动必须依靠外在奖励才能维持的行为。外部强化对于本身具有固有兴奋性的活动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有害的。因此,当孩子们愿意听故事、识字、洗自己的碗和衣服或唱歌、跳舞、绘画时,家长和教师应该做的就是不要阻止他们。
二、关于惩罚的策略:
1.惩罚的及时性
对儿童的违禁行为实施的惩罚越早越好。如果惩罚与孩子的错误行为同时进行,根据条件反射原理,孩子一开始行为就受到了惩罚,就象触电一样,很快终止违禁行为。如果在孩子的错误行为发生后进行惩罚,则效果会明显降低。如果在孩子的错误行为发生后几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实行惩罚,则效果就更差。
2.惩罚的适度性
一般认为,较轻的惩罚不如较强的惩罚有效,但是某些过重的惩罚却往往会带来一些不良后果。惩罚的强度,达到刚能唤起所需要的行为和阻止不需要的行为,而又会消除不协调时,是最理想的。
3.惩罚的一致性
对孩子的同一种行为应该持连贯的和一致的态度,原来进行惩诫,现在就不应该视若无睹。父亲要管,母亲就不应该阻拦。那种非连贯性的惩罚或父母双方意见不统一,必将导致对违禁行为的部分强化,甚至使这些行为成为习惯。
4.惩罚的说理性
对孩子实施惩罚时,一般应讲清道理,告诉孩子他的错在哪儿,为什么要对他们进行惩罚,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比单纯的惩罚效果要好。
三、奖励与惩罚要结合使用
对行为不良者给以惩罚的同时,对行为良好者给以一定的奖励。
在尊重儿童的前提下,正确理解奖惩目的的基础上,掌握以上奖惩原则和措施来教育儿童,引导儿童健康的自我发展,对于每一个教育者都是至关重要的,这要求教育者自身要有正确健康的人生观、道德观、过硬的理论素质以及一颗真正热爱儿童的心。所以在教育儿童的同时,教育者自身更要不断完善、提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