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搞活动”就能招聘运动员?
(2014-07-21 08:30:31)招聘员工为何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工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两个普通综合管理职位,被网友疑为“萝卜招聘”(即为特定人员量身定做的岗位)。前日,宜昌市工商局人事部门一工作人员回应称,招聘启事上这两个部门经常搞活动,需要招聘运动人才,并非“萝卜招聘”。(7月20日《现代快报》)
其实,这不是第一次在公共部门招聘中出现如此奇葩的规定。而公众对于这样资格限定的质问就是“萝卜招聘”。因为在公众的眼中,条件限制越是严格,“萝卜招聘”的倾向就越严重,而作为工商局却需要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如此以来不难让人觉得,这到底是工商局招聘,还是体育局招聘?不过,工商局也进行澄清,那就是“两个部门经常搞活动”,这就是招聘国家二级运动员的理由。而面对这样的理由,谁都不能消除公众的疑虑。
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下去的话,经常喝酒是不是就能够招聘陪酒女郎,经常跳舞是不是就可以招聘舞女,不难看出,这样的逻辑显然是混乱不堪的。如果真正存在经常搞活动的部分,而这样的活动多数都是业余的,从业务能手中进行选拔,或者通过内部人员自身报名就可以顺利完成。因为毕竟,两个部门经常搞活动应该不是部门的主业,只是一种业余文化生活罢了。如果舍本逐末的话,就会存在着部门失职行为,需要对这两个部门到底经常搞哪些活动进行调查,看看里面藏着什么猫腻?
既然部门搞活动仅仅是业余文化生活,因为工商局本身不是文化部门。那么,假如真正招聘到两名拥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的人员。试问,这两个人只有运动特长,而没有工商局内部的业余能力,难当仅仅是一种摆设?仅仅就是为了搞活动而搞活动吗?这是不是存在着人员的浪费呢?因为他们身在工商局却不懂工商局的业务,除了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身份外。
所以,要打消公众对于这样的招聘启事的疑云,只有将这样的堂而皇之的理由删除掉,按照部门的实际业务需要进行招聘,在招聘之后的人员中如果有其他能力的需求可以继续培养。因为作为公共部门的招聘,最需要满足的就是其业务的能力和水平,而不是其他能力。否则,就会陷入舍本逐末的质疑中去。(王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