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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童工们如数拿到了工资

(2014-07-05 13:39:02)

东莞东坑一电子厂被发现有200余名童工,他们来自广西和湖南,大都篡改了年龄和姓名。这群未满16岁的小孩以“学生工”的名义经中间人介绍,由家乡老师带队,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进入工厂,而中间人、带队老师和劳务派遣公司都从“学生工”工资里面抽取费用,形成童工输送利益链条。(73日《广州日报》)

童工事件,这不是第一起,更不是最后一起。他们的事件之所以能够被爆料出来并进入大众视野,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工资被克扣。而假如他们都如数拿到工资了呢?这事是不是就不会被外界知道,而他们也应该满心欢喜回到故乡,继续自己的学业吧!而他们的愿望也仅仅在于此,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回去交学费。可见,如果一味强调法律的规定,诸如禁止使用童工等条款远远没有戳中问题的要害。因为法律的禁令是一回事,而童工的自愿行为却是根源,这才是应该关注的问题,也是童工问题的根本点所在。

如果有心的话,去年深圳的工厂就因为接纳来自四川凉山地区的穷苦孩子当童工而广为诟病。其实,这反应的是同一个问题。即来自凉山地区的童工们,他们在深圳的电子厂中工作,他们尽管工资也被克扣,但他们很开心,因为能够吃到肉。看到这则新闻之后,很多人哽咽。同样,将他们遣送回去成为一贯的做法。但谁都知道,这些遣送回去的童工还是会继续出来,因为他们已经见到了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比家乡好很多,“还有肉吃”。而这次东莞的电子厂的童工来自广西和湖南等地区,他们的现状尽管比凉山地区的孩子好,但命运却有惊人的相似,为了继续上学而赚取学费。

童工的问题是个法律问题,因为滥用童工本身就是违法的。但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那就是从童工本身的意愿上看,如果他们真正能够获得报酬且是如愿以偿的话,他们是心甘情愿做下去的,没有任何强迫的成分在内。而这就会出现一个悖论:发现了问题将他们遣返回故乡,新的童工还是会继续出现,继续进入到大城市中。更为诡异的是,这次东莞的电子厂爆出这样的使用童工事件,下次可能会换个地方。但问题依旧存在,那些童工们的生活与命运并没有获得任何改善。要想真正杜绝童工,应该从源头上斩断童工内心不愿意的念头。

而这无疑只能让他们安心,让他们在应该做什么的年龄里就做什么。他们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理应有这个权利;他们交不起学费,如果是家庭真正困难,是否学校和社会应该努力救助;他们的生活条件如果真正获得了安定的基础,试问:谁还会愿意出来当童工,尤其是甘愿当童工呢?(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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