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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者“调换红包”的本意何在

(2014-05-17 09: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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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一段据称是山东烟台团市委书记收受红包的视频,过去几天在网上传得火热。耐人寻味的是,视频中送红包的女子还“送错了红包”,找当事人调换了一次,从而引发网友的各种猜测。记者注意到,烟台市纪委曾于上个月通报此事,证实视频中收受他人购物卡者为该市团委书记王东锴,称已对王停职调查。而烟台市纪委的最新通报则显示,已对王立案调查。(516日《南方都市报》)

通过送红包行贿,行贿者还将整个过程拍摄下来。尽管,这样的拍摄过程是偷拍的。而假如仅仅是行贿也就没有任何看点,而通过视频人们看到行贿者并非一次完成行贿,而是两次完成,其中在第二次行贿中调换红包还展示购物卡。这样的话,疑问就陡然增加。行贿者到底向多少人行贿了?被调换的红包原本打算送给谁的?这两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明晰。因为在行贿和受贿的关系中并非像烟台市纪委那样立案调查那么简单。对于接受行贿的人调查符合既定程序,然而却不能结束疑问。除非找出行贿人“调换红包”的本意。

从视频拍摄来看,行贿人拍摄这样的视频似乎是为了刻意为之。因为行贿和受贿本身就是一种见不得人的事,如果像将整个行贿过程记录下来。无非有两个目的:一是害怕自己行贿之后,官员不办事,以此要挟;二是蓄意为之,是竞争对手安排的故意的打击报复行为。但是,从行贿者展示的购物卡来看,数额并非很大,而其重新给受惠者的红包到底放着什么更是没有直接看清楚。可见,这并不像求人办事而行贿的一种既定过程,而是有着另外的目的。因为行贿过程中,既然是见不得人的事情,并不能再次调换红包。而之所以调换,就是为了证明其真正收下了。

另外,既然行贿人调换了红包。试问,被调换之后的红包本来打算送给谁?如果其希望检举行贿人的话,理应将其送红包的所有过程全部拍摄下来。即不仅拍摄这一名官员的接受红包过程,而且需要将自己送给另外官员的过程也一起拍摄下来,而不是这样选择性拍摄。因为既然能够前来调换红包,说明这个红包也是要送给别人的。那么,送给了谁?为何没有拍摄就成为一个巨大的问号。而这样的问号破解其实也并非难事,因为上传视频者极其容易就能够定位和找到,不妨将其找来,将其“调换红包”的本意问清楚。

当然,作为事件的当事人,受贿者接受了红包,理应受到党纪处罚,这没有疑问。但是,从行贿者的拍摄视频的目的分析,事情应该没有这么简单就结束。对于烟台市团市委书记王东锴的立案调查,是否真的存在另外的“猫腻”?诸如竞争对手之间刻意安排的“钓鱼行贿”等等。如果仅仅将王东锴调查就将这个事件画上句号显然是太仓促了。(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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