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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引擎推广的病需要法律来医治

(2014-04-22 22: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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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新华社中国网事官方微博近日发布消息,百度搜索推广为“老陶家黑发散化妆品”提供的4款加“V”商业推广,被国家工商总局批为严重违法广告。据了解,“V”认证为百度联手中国消费者协会构筑的信誉认证体系,理应具有公信力,但此番被检出违法,也反映出百度V信誉体系存在漏洞,让违法虚假广告趁虚而入,对消费者造成误导。(422日 新华网)

搜索引擎的现实价值和意义已经广为影响到每个人的生活,尤其是人们对于自己并非熟悉的公司以及商品进行评价都会通过各种搜索进行完成。可以说,如果在搜索的过程中能够准确定位,瞄准自己的需求,那么,对于搜索引擎来说善莫大焉。但是,如果在这样的搜索过程中本身就存在着虚假的信息,那就是对于消费者来说的巨大欺骗。从这个意义上看,当百度公司联手中消协进行V信誉体系的构建的时候,可以说来自于好的初衷。即将信誉机制提升,打消消费者的疑虑。然而,其被工商总局认定为虚假广告的时候,就大跌眼镜了。而这样的漏洞唯有用法治才能堵上。

百度以及其他搜索引擎来说,通过竞价的方式进行排行,这种盈利模式本身应该纳入法律的体系内。即只能允许各大搜索引擎将有事实依据和有效证据的公司进行排行,如果没有现实的依据就没有竞价和排行的必要。即要求各大网络公司在进行搜索引擎排行的过程中,需要对于公司和商品进行甄别。即从法律意义上,哪些公司和商品是国家严格批准和准入的。只有在这样的基本前提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推广,也才能进入V信誉认证体系内。这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能够提升门槛,将甄别的工作提升到一个至关重要的位置上。

另外,从目前竞争激烈的搜索推广中,以百度搜索推广为例。20133·15晚会上曝光的“高老太降压贴、丁三怪拔喘膏”等假药,均在百度进行推广。另据,互联网实验室发布的《关于搜索推广中的违法医疗广告情况调查》报告显示,百度竞价排名中有大量虚假医药广告推广链接,20种常见疾病中,共有推广链接249个。出现这样的现实,只能用法治的不健全来表达。因为对于搜索引擎的推广来说,如果将虚假的信息纳入到推广中到底应该接受何种惩罚并没有现实的法律可以依据,只有工商部门提供的虚假广告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在搜索引擎推广中的病症存在着有法不依的困境。

利字头上一把刀。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互联网公司在搜索引擎推广中的行为,在利益的驱动之下,各大互联网公司完全可以有理由为所欲为。以这次的例子,百度公司和中消协的联手推出的v信誉认证原本是好事,旨在将真实的信息传递给消费者。但是,当工商总局将那些被推广的公司和商品定义为虚假广告的时候,消费者将何去何从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又路在何方呢?如果被其中的信息欺骗到底应该接受何种赔偿?这些问题都应该敦促法律进行有价值和有益的探索,最终能够用法律的手段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尊严。因为这样的搜索引擎的漏洞,不能没有法律的强有力支撑,否则,搜索引擎推广就信马由缰了。(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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