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员“最可爱”需要用证据说话
(2014-04-17 08:18:44)
标签:
杂谈 |
近日,河南信阳市浉河区政府官网刊登的一篇讴歌拆迁工作的文章,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在这篇文章中,浉河区委书记称拆迁工作人员是“最可亲、最可敬、最可爱、最可歌、最可颂的人”。而与此同时,有网友发帖称,在浉河区的这次拆迁中,他家遭到野蛮拆迁,父母还被打倒在地。(4月16日《南方都市报》)
区委书记将拆迁人员成为“最可爱的人”着实有点不着调。如此评价其依据何在,是否有可信的证据支撑,拆迁工作人员的基本工作职责范围边界在哪里。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就妄下雌黄的话就显得苍白无力。不仅没有人会相信,更能够洞见其中的漏洞,如此以来拆拆人员的形象只能斯文扫地,区委书记的颜面也该扫地了。对拆迁人员的评价本身应该来自于服务对象,即被拆迁人们的说辞,而不是上级领导的口吻。因为被拆迁者才是服务对象,否则,就找错了评价主体,显得不可信。所以,在没有十足的证据面前,根本不会有人相信拆迁人员“最可爱”,还会陷入自说自话的牢笼。
要说拆迁人员“最可爱”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是拆迁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是什么。拆迁工作并非一种破坏,应该是建立在双方意愿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工作。涉及到被拆迁人们的财产权等细节,必须高度重视,否则会引发官民之间的冲突。拆迁什么、如何拆迁这些都应该属于拆迁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而在职责范围内,拆迁人员是否尽职尽责,是否严格按照应该拆迁的区域进行推进工作,这些都需要进行明晰说明。假如连拆拆人员的工作内容出现任何一家遭遇野蛮和暴力拆迁都是失职,自然也根本谈不上“最可爱”之说。
另外,拆迁人员是否“可爱”除了明晰工作内容外,更需明确评价机制。即对于拆迁人员的考核如何进行,是严格按照职责进行考核,还是有更多的人为因素在内;是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还是仅仅属于灵机一动的闪现;这些属于评价机制的内容唯有明晰才能进行详细的考核。而拆迁人员在工作内容上是否尽职尽责,是否有违规行为都能够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进行说明。在这样的前提下,拆迁人员是否尽职,是否工作得力才会有说服力。而不是仅仅凭借一篇刊发在官网上的文章就定论。
工作内容和评价机制明确之后,最终考核是谁说了算还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对于拆迁工作来说,公众能够窥见的是暴力和冷血。在这个过程中,被拆迁的人鲜有发言余地,而这恰是问题的症结。即拆迁人员的工作理应是被拆迁人说了算,因为拆迁人员若是政府编制内的人员就是为人民服务,是需要接受被服务群体监督和反馈的。如果拆迁人员属于合同工,更应该在法律的允许内进行拆迁工作。而这次却恰恰相反,通过区委书记的赞扬来肯定拆迁人员的工作,有着自说自话的嫌疑,更有着评价主体本末倒置的意味。(文/王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