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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能疗医患多少伤?

(2014-03-11 22: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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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昨天上午,全国人大北京代表团分组审议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大外科主任刘忠军表示,医疗纠纷不应该成为伤医害医借口,他呼吁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 311日《京华时报》)

建议将医院纳入治安管理范围,看到了医患矛盾的增长趋势,尤其是近年来各种伤医害医事件的不断攀升。但是,如此以来非但不利于矛盾的解决,反而会增加对立的气氛,增加医患关系之间的矛盾。因为对于医患矛盾来说,根源就在于信息不对称。而将医院纳入治安管理的范围,显然是增强了安保的级别,从单纯的内保升级为治安管理。但是,更应该清晰看到,安保级别的升高并非成为医患矛盾化解的灵丹妙药。用安保升级的办法来破解医患矛盾的信息不对称,显然是找错了“药方”。这分明就是一种封闭思维的逻辑,希冀从封锁上来终结医患矛盾。

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伤医事件。其实已经有着法律的严格界定,比如说,如果患者的行为已经触及刑法,构成了犯罪。那么,理应按照相关法律进行责任的追究,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因为这涉及到法律的尊严,无论存在何种纠纷,只要触及法律就需要接受制裁。只是在现实中,人们对医患纠纷的看点往往在于“闹”,即使医院和医生并没有存在过错,患者也会将“闹“发挥到极致,而“闹得越凶,赔偿越多”的思维已经深入整个社会人们的脊髓中,这也是医患矛盾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所在。

在这样的社会气氛之下,再次将医院纳入治安管理范围无疑就是火上浇油。其一是对于长期累积的医患之间的矛盾来说,将医院封闭起来,提升安保级别,本身是一种保护医生不受伤害的举措。但是,这对于患者来说或许正是一种挑衅,即由于信息不对称以为这是一种官官相卫的行为。其二是这种治安管理范围的重新划定,还会涉及到更多的警力,会涉及到更多社会公共资源的支出。而归根结底,这样的范围划分并不会对医患矛盾的信息不对称有着本质上的解决,而只会增加更大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因为一旦划分为治安管理范围,信息自然就会变得更为封闭。

减少医患矛盾,其实并非难事。症结不过就在于信息的透明度,而这样的透明度的解析过程需要的不是封闭思维,而恰恰是开放思维。只有将医院和医生的矛盾放置在阳光下暴晒,才能尽量减少其中的不对称,而将医院纳入治安管理的范围不是透明化的做法,恰恰是一种封闭逻辑,只能增加不透明程度,对医患矛盾的治疗没有任何益处。(文/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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