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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迎战余额宝切莫出歪招

(2014-03-05 2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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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余额宝是当下从大妈到金融大佬都关注的焦点,到底余额宝会不会被取缔?34日一天时间内,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潘功胜和易纲三位全国政协委员就被记者追问四次,均表示鼓励互联网金融,不会取缔余额宝,并将加强监管。(35日《广州日报》)

随着余额宝的兴起,其吸收存款的巨大市场和能力无疑让银行分外眼红。在银行的眼里,缘何区区一个余额宝就能将储户的存款吸纳进去,这是问题所在。其实,储户作为理性预期者,选择余额宝而不是选择银行,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收益相对高一点。而如果银行要迎战余额宝,理应按照法律允许的手段进行,而千万不能采取旁门左道的方法。因为银行和余额宝之间的竞争理应是市场合法主体之间的较量,应该采取合法的形式,这样才能维护金融市场本身的稳定性,避免最终的结局是储户的利益受到损害,金融秩序也会因此受到破坏。

其实,余额宝的出现不仅动了银行的奶酪,让银行感到烦恼之极。更为重要的是,余额宝的吸纳存款的形式也是一种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形式,既然余额宝是合法的市场主体,其又有着吸收存款的功能,那么就应该纳入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范畴中,让其在法律的规则内行事。但是目前互联网金融还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监管缺失,监管主体和监管规则不完善,在监管上不统一;二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而既然存在着如此监管的漏洞,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观点,余额宝也可以视作是一种创新形式,而风险性主要存在于没有监管规则导致的利益保障缺失。所以,银行尽管可以眼红,也可以采取竞争手段攻击,但必须要遵守规则。

在银行业尚未行动之前,有关的评论已经铺天盖地。而所谓的余额宝冲击金融秩序之说一度甚嚣尘上。当如此评论成为一种风气的时候,可以想到银行就到了出歪招的时刻了。那就是是否让主管部门取缔余额宝的决策。不过,央行行长周小川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取缔余额宝,这样的发言似乎是吃了定心丸。但是,要是真的定心丸还需要进一步出台相关法律的规定,让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形式有着自己的发展空间以及发展规则,同时也能够让银行的竞争也在既定的规则之内,杜绝银行出歪招来迎战余额宝。

从目前银行出台的相关应对策略看,都是直奔余额宝的收益率去的。但是,银行与余额宝之间的竞争并非仅仅局限于此。余额宝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形式应该给银行带来新的创新方式,银行也可以借鉴其吸纳存款的方式,而并非仅仅消极应对。否则,只能跟着余额宝的步调进行,只有步人后尘,而不能捷足先登。(文/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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