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爱华的文与事
(2013-08-08 22: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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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越来越觉得QQ群是个闲得蛋疼的人聚集的地方,当然有很多比如学校班级的群还是比较好。我所言群大部分是业余的。今天一早有人在群内讨论所谓的夏爱华的抄袭文章以及要揭发之类的话题,我直观的感觉这简直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话题,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对于自己没有任何意义。于是乎,我表明了自己的观点:爱揭发的人就去揭发,但不能强迫别人也跟着揭发。
其实,我的意思很明显,那就是,有的人对夏爱华的文有些既爱且恨。爱的就是她能够月发几百篇,赚得稿费万余元的客观事实。恨的是自己不能如此。(当然,有的人披着所谓正义的外衣,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于是,在文人相轻和羡慕嫉妒恨的条件反射下想着揭发这个人。每个人都不是天然的正义,更没有一个人会如此客观而事实准确说被人的文章就是抄袭来的,他们说经过对比,夏爱华的文章就是抄袭;还有说,她同一天发的报纸上的文章,有的在朝鲜,有的在德国,难道有分身术吗?
对于夏爱华的文,客观的说,我没有详细看完一篇。只是大体浏览一遍。对于现代报纸的发展来说,编辑曾经告诉过我,大副刊就是方向。那些小资类的文字已经没有了市场。而她的文章基本上契合这样的条件,跟报纸相吻合。于是,就上报很多很多,这无疑就引起了很多人的羡慕嫉妒恨。但是,这样羡慕嫉妒恨就应该揭发人家吗?说到此,有点为夏爱华说话的意味。但我再次声明,这只是我想说的而已,我愿意这么说而已,不因为别人怎么说,我就要怎么说。
抄袭确实很让人头疼,文贼更是可恨,尤其是当抄袭了你的文章的时候。但是,我对于夏爱华的文章和揭发她的事却始终不怎么感冒。她可能真的是拼凑了一些文章,可能也真是将别人文章的精髓偷袭了过来变成了自己的文章。但是,这到底算不算抄袭呢?有的人指出,《人民日报》也经常发表她的文章,我于是很纳闷:你们都看得出来的抄袭,难道人日的编辑都是脑残吗?这么点道道看不出来吗?所以,抄袭与否,应该让编辑首先定夺,编辑觉得是抄袭就不用,不觉得是抄袭就用吧。
但是,他们依旧对我不依不饶。最后,留言说我作为一个时评人丧失了基本的公正立场,很是遗憾。哎,这是何苦呢?人家又没招你惹你,抄袭这件事,我觉得是这样。首先,报纸杂志的编辑要审核,他们有责任首先百度一下,到底这个文章是不是抄袭的。其次,抄袭是侵犯版权的行为,被抄袭的人自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之。而对于不管我事的事,我也就是随便谈谈自己的观点罢了。夏爱华抄袭就抄袭,与我有何关系呢?结果,有人又问我:那你写时评又与我有什么关系。这个问题简直是哪跟哪啊,我爱写就写,喜欢而已,怎么不管我的事呢。
总而言之,夏爱华只是用自己的手写了点文字,养活着自己(据说她没有工作)如此而已。不是因为她没有工作就天然的可怜,而站在她的立场上说话。只是,她的文字自己做主,别人认为抄袭并非就是真的抄袭,凡事都需要证据,你觉得人家是抄袭,直接对簿公堂多好,多解恨啊,在一个群内罗罗个没完没了除了浪费时间没有一点用处和意思。(文■王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