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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编叫车软件能迎来出租业“春天”?

(2013-07-05 07:13:44)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日前,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出台了《北京市出租汽车手机电召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细则》要求,今后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应与出租汽车调度中心“96106”签署合作协议,绑定服务、联合调派。这些手机电召软件必须经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获得授权许可,接入行业统一的电召服务平台。(74 中新网)

收编民间叫车软件的做法显然是行政命令的冲动,对于民间叫车软件的明天并不妙。因为叫车软件的良性健康持续发展需要“一片天”,在这片天里,允许民间软件和官方软件并存,让民间软件和官方软件竞争,政府部门仅仅是一个监管者,作为裁判的角色给与宏观政策的指导,而不是直接插手其中充当运动员的角色。因为出租车行业并非纯粹的公益性质,理应允许合法的民间叫车软件与官方叫车软件进行竞争,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基本方向。

从北京市收编民间叫车软件的做法上看,也不难看出其中简单化行政的影子。对于民间叫车软件的存在,本身来自于市场的需求,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以及周末等特殊时段对出租车的需求。从民间叫车软件公司的利益来分析,他们推出这款软件的本身不是公益性质而是为了顺应市场去盈利,因为有需求就必然有市场。再者,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愿意通过加价的方式来换取出租车的服务。可见,民间叫车软件的市场就是如此被发掘并扩张起来的,对于这样的相对于官方叫车软件来说就形成激烈的竞争,影响到期利益分割,但这远非就是政府部门插手的理由和借口。

将民间叫车软件收编并需要在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或者行政许可才算准入。但如此行政许可无疑是属于无中生有的一种,不仅增加民间叫车软件的运作成本,还扩大了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权力,这本身就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政府职能精兵简政的方向。也是一种将民间叫车软件封闭打击的方式,无论是收编民间叫车软件还是直接叫停。因为其另外的意思就是为了官方垄断化经营叫车软件埋下伏笔,即只有官方许可的叫车软件才是合法资格的,但哪些叫车软件能够成为合法的,在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就存在猫腻,应该引起警惕。

民间轿车软件作为叫车软件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也是软件行业的一角。对于其健康发展,需要放开而不是堵死;需要的是“一片天”而不是死胡同。“一枝独秀不是春”,在叫车软件市场上,唯有允许官方和民间并存,让其有序竞争,才能呈现优胜劣汰的良性态势。因为那些被收编的叫车软件本来就不是天生就是官方的,没有有效的竞争必然会影响其未来的创新换代。在一定程度上说,民间叫车软件就是叫车软件市场发展的“牛蝇”,没它不行。(文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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