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突击花钱不仅是预算惹的祸
(2012-11-15 2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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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事评论 |
文□王传言
前10月财政收入突破10万亿,10月罚没收入同比增20.2%;按预算,未来两个月财政支出将超3万亿。( 11月15日《新京报》
每年的年底都会出现两种新闻:一方面是中央财政会议要求禁止突击花钱;一方面却是各级政府部门突击花钱的冲动无法遏制。这难道仅仅是预算惹的祸吗?长期以来,很多部门和单位一直实行传统的“基数预算”,每一年的预算视上一年度的收支情况而定。即如果一个单位去年预算是1000万元,只花了800万元,节约下来的200万元不仅全部上交,而且第二年的预算可能会因此削减为800万元。
“零基预算”固然是年底突击花钱的原因之一,但是,突击乱花钱真的是“预算”惹的祸吗?如果仅仅是为了花掉预算,各行政机构大可以将这些钱用到更需要的地方,比如文化厅的政府采购,省出来的钱是否可以用于提高各乡镇文化站的其他硬件建设、专业人员的培训?或者用于偏远乡村文化站点的建设,让更多的乡民能够享受文化福利?这样的突击花钱或者还情有可原,毕竟是坚持了财政为民的思想,也实现了为人民服务的目的。
可惜,现实中的突击花钱,往往是将不该发的钱发了,不该吃的饭吃了,不该出的差出了,不该买的东西买了——原本用于公共财政的支出,变身为行政机构的小金库,丰富的是少数人的荷包,提高的是小部分群体的福利。可见,部门利益,甚或是极少数的个人利益成为“乱花钱”的真正动力,而所谓“花光预算”不过是其挡箭牌。如果财政预算审核监督不力,预算执行不公开、不透明,不从根本上遏制某些部门和机构的利益冲动,就算把“基数预算”改成了“零基预算”,也会有突击花钱的可乘之机。
所以,要彻底消除年底突击花钱之怪现状,改革财政预算制度固然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才是关键,只有让每一项财政收入支出都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问责权落到实处,严格监督、严厉问责,阳光是预防腐败最好的方式,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突击花钱的积弊,遏制住年底突击花钱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