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文到底是酒驾还是醉驾?
(2012-10-26 22: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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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文酒驾高晓松杂谈 |
分类: 时事评论 |
【文】王传言
今天凌晨,有网友爆料,上海长宁警方在虹许路靠近老外街进行酒后驾车例行检查时,查获演员王志文酒后驾车。据现场目击者称,王志文驾驶的是路虎发现者,当时他满脸通红,一副醉态。上海警方确认是王志文无疑,并公布了王志文血液测量结果,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经司法鉴定为0.28mg/ml公布,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0月26日 搜狐娱乐)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长宁警方测定王志文的血液酒精含量为0.28/ml,属于饮酒驾车的范畴无疑,但公众对于这个数字必然产生敏感的嫌疑。
另外,根据2011年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长宁区警方对王志文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并要参加普法学习班。公众质疑的是,这样的处罚措施根本不能对其起到必要的震慑作用,因为据说他已经缴纳300元保释金回家了,而1000元对于王志文来说也是九牛一毛。所以,矛盾的焦点就聚焦在了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到底是多少的问题上来。
王志文的酗酒在圈内的出名的,2009年,当记者拍摄到他醉醺醺的样子时。他竟然向记者竖起了中指。如此行径真的是让公众感觉到公众人物的私生活和在大众面前的公众形象颇为大打折扣。因为作为影视明星的王志文往往具备着偶像和示范作用,他的行为可能会对没有形成价值观和世界观的青少年产生很深远的影响,当他竖起中指的那一刻,其公共形象可谓降低到了历史的低点。这次再次被查出酒后驾驶,联系着酗酒的风气,难免会产生到底是不是醉驾的嫌疑来。这样的司法鉴定到底有没有监督机构可以查证便成为另外的疑点,毕竟,作为公众人物的王志文会进行私下的手段也未可知。
明星圈内的酒驾和醉驾其实有很多例子,但最好的例子还是高晓松。高晓松因醉酒驾驶于2011年5月9日22时25分在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附近致4车追尾、3人受伤。被判处六个月拘役,罚款4000元并吊销驾照的处罚。面对自己的罪行,高晓松公开表示,有的只是忏悔。他愿意承担此次车祸中的全部责任,并且最大限度地赔偿受害人和造成的损失。对于外界的关心和教导,他表示感谢。他表示酒令智昏、以我为戒,他愿意终身做一个宣传普法的义工。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在被判刑拘6个月出狱之后,高晓松还参加了禁止酒驾公益宣传片的拍摄。在片中高晓松以个人经历为鉴,呼吁大家珍爱生命,远离酒驾。高晓松称:“酒不会犯错但人会,车不会犯错但人会,有时你的一念之差只需0.1秒,但要复出更多的时光跟代价,醒悟酒驾从你我做起。”与高晓松诚心认错,真诚悔改的态度相比,王志文显然“淡定”许多。身为公众人物的他此种做法,引起网友们广泛热议,并深表不齿。难道一定要视生命于无物,像林晓培、阿穆隆那样导致他人死亡,才知错才悔改;相信因为酒驾而失去生命的张炬、洛桑、牛振华,他们是无比悔恨的。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如果说演员明星因为自身职业的原因,为人们所广泛知晓和关注,那么你在享受这份荣耀的时候,请谨记你的一言一行对社会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在我们质疑王志文到底是酒驾还是醉驾的时候,不妨要说一句,作为明星们你们不仅有享受光坏的时刻,更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对社会造成的深刻影响。不得不说,在这一方面,王志文还是应该真的多向高晓松学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