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安全运行亟待保驾护航
(2012-10-23 2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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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咱们农民互助合作社杂谈 |
分类: 时事评论 |
【文】王传言
记者23日从连云港市灌南县委宣传部获知,对当地4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上亿元存款被挪用一事,当地政府拿出4300万元人民币,拟分3期先行兑付给合作社农户。4家合作社11名涉案人员中,已有8人交由公安部门。资金违规流入的江苏龙诚集团董事长王明龙已被网上追捕。(11月23日 中新网)
涉及2500户,高达1.1亿元的存款不知去向。这样的一天终究会出现,因为所谓的“咱们农民互助合作社”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具备完全不同的性质。前者不属于金融机构,后者属于金融机构的范畴。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商业银行的全线撤退,农民如何融资成为一个现实难题。在发达或者已经城市化了的农村地区依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而那些处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广大区域却受到这样的限制。于是,如灌南县农民会将信任投向于“咱们农民互助合作社”这样的机构来解决自身的融资难题。但是,这样的机构一方面在实际上行使着金融机构的职能,一方面又不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
农村金融市场到底应该如何运行,如何安全运行便成为一个难题。按照2006年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若干意见》,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吸纳的资金只能放贷给农村社员并用于农业生产。但是,灌南县的这关闭的四家合作社无不是将资金贷给企业运作。那么,相关的监管部门干什么去了呢?由于合作社挂靠在县委农工部,其对合作社只能进行业务上的指导,但到底应该指导到哪一步并没有具体涉及。而工商部门还是民政部门监管也出于模棱两可状态,这样,诸如此类的合作社便钻了法律的空子,成为无人监管的状态,导致关闭的风险出现,造成巨额资金不知何去去?
可以说,谁批准谁监管。既然,这四家合作社是灌南县委农工部批准设立的,正是如此,农民们才相信这样的合作社。当地政府也承诺拿出4300万元先行兑付农民的存款。但这样的解决方案还远远不够。难道每次出事,都需要政府埋单吗?这不是一种釜底抽薪的解决之道。因为不仅灌南县存在这种状况。据报道,连云港、沭阳、邳州、徐州当地的多名社员透露,连云港市东阳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累计涉案资金2000多万、沭阳县涉案资金1200多万、邳州市涉案资金300多万;徐州苏阳资金达3000余万,上述四地共涉案金额高达6000多万。
其实,当地农民对于资金的融通是有需求的,但当没有正规渠道的时候,农民们往往会选择这样的由所谓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着涉嫌非法集资嫌疑的机构。但同时,这样的机构缺乏严格的监管机构和专门的业务机构的指导,在法律的空子下,就会不断出现携款潜逃的结局,最终受到伤害的不是别人,正是政府部门本身和农民的切身利益。
所以,要想为农村的金融机构安全运行护航。首先要完善农村金融的发展制度,包括法律规范和监管机制。其次要允许民间资金自发创立自主的形式,只是在这种自创形式的过程中要加强相关的监督,促进其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