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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商红会亦难拾公信力

(2012-01-01 13:28:42)
标签:

中国红十字总会

郭美美事件

商红会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记者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了解到,关于“郭美美事件”及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问题的联合调查显示,“郭美美”及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无关,但商红会的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中国红十字会已经有关方面同意,决定撤销商红会,并建立专家委员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公共信息平台,开展对红十字品牌使用的规范制定和现状调研,力求提升社会公信力。(11日《南方日报》)

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跌入低谷不能全部将其推到“郭美美事件”身上,其仅仅是一个导火索罢了,假如没有“郭美美事件”,红十字总会的公信力同样已经日薄西山。“郭美美事件”仅仅是作为导火索加剧这样的进程罢了。而将商红会撤销无疑上演的是一处“苦肉计”,将其作为重拾公信力的“替罪羊”,杀鸡儆猴。但是,红十字会的公信力重新恢复不仅需要这样的撤销一个机构,而应该到了最终全部整顿的时刻。

在行政管理学中,有一个著名的定理叫做“帕金森定理”,它说的是组织机构随着自身的扩大就自然会出现诸多病变,并且任何行政机构都存在着自身盲目扩大的自然倾向。中国红十字总会发展到今天无疑深刻印证着“帕金森定律”的铁证,从遍布全国的机构上看,其内部的组织机构以及行政效能成为一个问题是十分明显的现实,而不需要等到爆发出“郭美美事件”,没有“郭美美事件”的话同样会有“卢美美”、“孙美美”等前仆后继。

在所谓的官方调查报告中说,“商红会中不存在“红十字商会”这一机构,也没有设立“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这一职务;郭美美未在商红会及其合作企业王鼎公司、中红博爱公司中任职。商红会的“博爱服务站”项目不涉及公众捐款和红十字会资金,中红博爱公司的银行对账单及财务支出明细均显示该公司未向郭美美支付任何费用。”既然不存在这个机构,如此清晰的事情,何须浪费如许多的时间呢?这是其一。既然没有向郭美美支付任何费用,审计变成了摆设,同样浪费掉这么久的时间。这是其二。试问:调查组难道都是去睡觉吃饭的吗?没有常理去辨析吗?在机构的有无和费用的支付与否的问题上竟然如此“忽悠”大众,这样的行径,希望重拾公信力,可见是难上加难的。

在撤销商红会之后,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接受群众的监督,实现自律他律的完美统一。当然,这样的想法是完美的。但是,从建立信息平台的试运行过程看出,当出现错误的时候,不是拿“海量数据”说事就是拿“信息不完整”说事,总之,理由和借口都是信手拈来,熟能生巧的。这样的前车之鉴,我们还能相信后来的车子吗?再次,如果建立起来的信息系统形同虚设,如报告中调查的郭美美一样“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没有走信息系统,谁来监督呢?

可见,在撤销商红会之后,着急着建立信息系统首先可以肯定,随后就值得怀疑。这样做的真是目的是企图募集更多的钱财。而红十字会的真是目的乃是公益慈善事业的先头兵,成为中国社会中正义力量的化身。但是,从“郭美美事件”的来龙去脉我们可以看到,公众是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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