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凭什么挂“保护牌”
日前,记者在安徽省怀宁县一家酒店见到了一块“外引内联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牌”,牌子上“未经县委、县政府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的字样甚是刺眼,“保护牌”落款是怀宁县委和县政府。(10月10日《重庆晨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企业面对的市场是公平的,但个别企业悬挂“保护牌”,其最直接的作用就是一种保护主义措施。县委县政府的目的也很明显,即为了招商引资,引进更多的企业,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民生的改善。但是,这样的“保护牌”,悬挂的企业到底凭借的是什么呢?因为今年1月份,怀宁县委县政府已经将“保护牌”收回。
可以看出,哪些企业可以获得“保护牌”就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易。因为按照授牌,“未经县委、县政府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
原本对企业进行检查和收费是工商、税务等部门职能,但没有县委县政府的授权便没有资格检查。可见,县委县政府对这些企业的保护力度之大。但是,将一部分企业悬挂上“保护牌”,在一个市场内部,对其他企业就是一种不公平。有关部门在公平监督和检查上就会“有所选择”,这其实破坏的就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地方GDP总量的增加和人们生活质量的下降。
因为挂着“保护牌”的企业完全可以无视环保指标进行违法违规的生产活动,其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的是社会成本。造成人们生活质量的下降,这包括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那么,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合,发放“保护牌”抑或是企业主动要求发放“保护牌”便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政府在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应该扮演的是裁判员的角色,不应该扮演运动员的角色。给企业发放“保护牌”就是政府充当运动员的实例。所以,怀宁县委县政府依法取缔“保护牌”是正确的行政指令,旨在规范市场秩序,塑造公平环境。
部门企业依旧戴着“保护牌”其实是一种对摘帽的不情愿,按照市场经济的逻辑,任何竞争的个体没有资格享受特殊的权利。在法律上,人人平等,企业与企业平等,之所以迟迟不摘下“保护牌”除了不情愿,还有些恋恋不舍。这种不舍应该是对于权力,尤其是特殊权力的留恋。但是,企业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都没有这样的资格,“保护牌”的摘除将是迟早的事情。(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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