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急诊患者分等级是“偏方”
(2011-09-09 15: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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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王传言:给急诊患者分等级是“偏方”
2011年09月09日
卫生部公布《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具体而言,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分为四级:一级是濒危病人,二级是危重病人,三级是急症病人,四级是非急症病人。医院称,此分类难度很大。(9月9日 《京华时报》)
最近,哪一个中央部委成为关注的焦点?无疑,非卫生部莫属。在其官网上发出“关于印发伤害干预系列技术指南的通知”,中包括《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儿童溺水干预技术指南》、《儿童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和《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几个部分的内容一石激起千层浪。“老人跌倒不要扶起,要分情况。”“要警惕儿童学步车的危害。”都让人耳目一新,但随后又会引来质疑不断,因为卫生部的职责不在于此,而在于医疗体系的建设和覆盖上。如今,又要将急诊患者进行等级划分,意义何在?
按照卫生部的本意,是为了提高分辨率和救治率。但是,将急诊划分四个等级并将医院的急诊科划分为红黄绿三个区域,到底能不能起到提高救治率的效果呢?这是有所质疑的。既然是急诊,那么都是“急”的,加上目前医院的现状,一方面,每日接诊量巨大,医院资源有限;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的病情和伤情,急诊科主要包括急诊内科、急诊外科、发热门诊等几大主要区域,每个区域又有抢救区和留观区,经过紧急抢救后的患者或住院或转院以接受及时治疗,由此说来,急诊的接诊流程已臻于合理和规范。
由此可见,将急诊患者划分等级和将医院急诊划分区域是一种资源浪费和毫无意义的行为。因为对急诊患者的划分之后谁负责诊断呢?谁将其区分为四个等级呢?万一区分有错误,将原本是重症患者分配到第四等级内,后果将如何?再者,医院划分红黄绿的区域也是一种资源浪费和职能重叠的划分。结果是这样的划分并不能提高救治率,只是给提高救治率出了一个“偏方”,到底有效与否,不能确定。
其实,不仅仅给急诊患者分等级是“偏方”,包括《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儿童溺水干预技术指南》、《儿童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和《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的出台也都是“偏方”的范畴。人们禁不住要问:是不是卫生部的人闲来无事整出来这样的花样呢?正在此时,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微博上爆料,其研究中心人员没有医保。假如这是真的,卫生部向全世界宣布中国的医保覆盖率已经达到97%该作何解释?国家级政策研究中心都没有医保的话,别的群体反倒覆盖了,这在情理上似乎是说不通的。
稿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