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身边发生的很多事情,发现单纯靠道德很难持续。需要一种裁判机制,而这种裁判机制就是法律。
但是中国真正的法律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出现了机构耍流氓的现象。
在清华边上上有个文津酒店,也有个文津公寓。这个文津酒店没问题,有钱可以住,没钱住不了。而在文津公寓则不同。需要出租。因为在清华边上,所以出租率非常好。
因为出租,很多问题就出来了。房子好的时候抢租。租了房子后的各种问题就出现了交物业费,交暖气费,等等。说起来这个物业也是个麻烦事。但是这其中也就出现了很多的纠纷。这些纠纷怎么解决,是问题。靠协商,想起来是对的。但是往往打不成一致。打官司应该是一条途径。但是中国的社会打官司的效率太低了。听朋友说,光是起诉,找律师,出庭,事情多了去了。很多事情打得起官司,耗不起时间。于是就不了了之。这样也就出现了各种耍流氓现象。一方面是住户赖账,另一方面是物业和相应的服务机构向供暖,供水等的强征各种费用。因为住户的变化,出现各种交费的纠纷。
这些问题怎么解决。我想不是一个社会进步的问题能够涵盖的,而是一个如何在中国建立基层高效率的法律治理环境的问题。过去由社区,由居委会,有调解。这个效果好。现在流动人口多,纠纷也多,传统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不行了。需要建立基层的法律治理环境和治理机制。这些不是需要什么高深的知识,高水平的人才,而是需要一个兢兢业业的基层工作良好机制。这是今后中国进步的路径。
中国的进步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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