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明说】大学生就业数据不能由高校自说自话

大学生就业数据不能由高校自说自话
刘文明
近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印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释义(试行)》(以下简称《释义》),为职业本科教育量身定制了一套系统的教学评估标准释义指引。
大学生就业是一个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家庭幸福与希望。根据最新数据,2025年,全国将有1222万大学毕业生,这一庞大的数字背后,是1200 万个家庭的热切期待。为此,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对大学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出台系列政策,用停办专业削减招生亮红牌等手段倒逼学校关注和提升就业质量。其中重要指标就是就业率。一番“努力”后,表面数据形势一片大好:高职院校就业率动辄95%以上,本科学生就业率也在85%以上。
在上级数据监控公布的强大压力和趋利避害心理的驱使下,不少高校为了追求好看就业率,“想方设法、绞尽脑汁”:灵活就业、实习期就业被变着花样记入就业率,更有甚者出现了“成批量买卖就业协议”荒唐行为。这些数据“水分”,不仅严重扭曲就业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更是极大损害教育公信力。
高校既要当“运动员”负责培养学生,又要担任“裁判员”“统计员”,用就业率来评价自己的培养成效,是数据“掺水”的逻辑基础。这种“自说自话”的自证式话语体系,无法真实反映大学生的就业实际状况和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只有将真实、客观、公正的学生就业质量和毕业生职业发展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关键指标,教育才能回归本质。否则,“部分教师认认真真培养自己,马马虎虎培养学生”的现象将难以杜绝。毕竟立德树人是高校的根本任务,育人成效最终要通过真实就业质量予以呈现。
既然高校自说自话的就业数据不可信,就必须引入教育部门之外、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客观统计评判。在“云物大智”时代,跨部门数据共享已经成为现实。教育主管部门可以考虑在全国层面,建立更大范围的协同机制,与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大联合大协同,将毕业生数据与这些部门的大数据进行匹配对接,生成以学校为单位的全维度就业创业数据,构建起更加科学、公正、透明、长效的大学生就业数据评价体系,实现数据共享、协同监管、长效反馈指导。
很显然,大数据大协同方式统计出的数据,一方面可以保证真实性和公正性,从根本上杜绝人为的数据作假;另一方面,免除了学校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开展跟踪监测的劳苦,让学校静下心来干自己该干的“育人事”。更重要的是,教育部门和学校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持续跟踪和深入分析,可以挖掘数据背后的逻辑,为调整专业设置和更新教学内容提供科学依据,实现以就业数据反哺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让客观就业数据成为培养人的“镜子”,进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社会输送更多符合岗位需求的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