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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明说】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能搞“连坐”

(2022-11-16 23:07:44)

不能一棍子打死 更不能“连坐”

刘文明

近日,一男子在外工作,与山东职业学院一女生领证,但是女生又在校和别人谈恋爱男子便到学校讨说法,此事引发了网友的热议。网传福建一公司下发“拒绝录用山东学院一切学生”的通知,落款公司名称为厦门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并盖有该公司公章。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曹先生称,公司确实发布了“拒绝录用”的通知,且自己就是该通知的发布者。曹先生表示:“看了关于该学校的事情,很为当事男生抱不平。”11月16中国青年报

此事随即引发热议。后续进一步的新闻已经显示,曹先生已被公司追责其本人已经接到福州上级公司的批文,被降级处理“停职”阶段。这一处分,可谓咎由自取,也显示了公司的态度和立场。不过,令人有些生气的是,关于拒绝录用该校一切学生这一表述,曹先生直言不讳承认,自己就是想表达个人的想法,个人写出来可能没什么反响,所以用公司名义盖个红章可能引发的舆论就大一些。他还宣称,一人做事一人当公司怎么处理,自己都可以接受。

由此可以判断,始作俑者曹先生的作为,压根不是什么操作失误,而是带着明确的目标,用清晰的路径、近乎拙劣的手法,使得此事迅速成为热搜新闻,达到了引发“大一些舆论”的效果,满足了个人目的。从这个角度上说,其行为显然带有主观蓄意性,在客观上造成了对学校和全体学生的集体伤害。

在流量经济时代,由于价值观的扭曲异化,总有不少人梦寐以求成为“网红”,甚至以网红的名义,试图引来粉丝流量,从而带来资源效益,变现获利。从新闻中透露出的信息看,曹先生的行为显然不属于公司行为,而是属于哗众取宠的个人行为,其真正目的倒不一定在于获利变现,但一定在于借机引发关注,营销自己,从而满足虚荣心。

有哲人说过,“有两种事物,我们越思索它就越感到敬畏,那是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律。”作为一个人格健全的成年人,应该做到心态平和,常怀敬畏,遵纪守法,做事理性。尤其是作为一个成熟的职场人,因为言行举止往往不只是代表个人,还会牵涉和影响到更多的人和事,所以更应该加强职场修炼,谨言慎行,三思后行。

这其中,首要修炼的是提升情绪自制力。职场人的情绪管理是职场的规矩之一。作为职场人,情绪情感要有,精气神要有,鲜明个性要有,但一定要学会控制,做情绪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有理有节地表达情感情绪,而不能随心所欲,仅凭个人喜好憎恶行事。一个负责的职场人,即便是发表个人意见,也应该客观全面,绝对不能像曹先生一样,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因为一个学生出了一个不靠谱的学生,就给学校和学校和全体学生贴上标签,一棍子打死,更不能株连他人。何况是代表单位,就更应该慎之又慎了。因为一旦考虑欠妥,就会对单位造成损失,这个责任个人是负不起的。

其次需要修炼的是遵纪守法“敬畏心”。法治社会中,法纪意识是职场人的底线。做决定、出文件、发指令,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有合法性。就本次本热议的事件而言,公司发文以某种语焉不详的理由拒绝录用某高校一切学生想法和做法,不仅与国家为促进高校学生就业而采取各种措施背道而驰,而且也违背了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而受歧视法律规定。因此,可以说,法治意识淡薄缺乏、对法规制度的敬畏心不足乃至完全缺失,是问题的根源所在。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一个公司的文件出台,没有严格的程序、没有经过集体探讨,这也足见这家公司的管理水平。这样的公司,不出问题是偶然,出问题才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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