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职分流”何以成为热点
(2022-04-28 11:36:54)“普职分流”何以成为热点
刘文明
《职业教育法》4月20日修订通过,自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实施25年来首次大修,其中就普职分流再做重新定义。25日,“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的话题引发了大讨论。在4月27日下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有关情况。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取消分流说法系误读。(4月27日《中国青年报》)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消息公布后,教育部门没有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权威人士对此进行解读和宣传,而是有意无意地让各种媒体、自媒体、各种专家的子弹先飞了好几天。这些“满天飞”的子弹上,都显然地写着“取消初中毕业后的普职分流”的坚定判断,而且那种口气里,充满着奔走相告的喜悦庆祝意味。
实际上,实施普职分类政策与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法》本身属于不同话语体系,不可错位解读。也就是说,字面上取消普职“分流”的条文表述,跟取消“普职分流政策”不是一回事。从教育部的解读中,可以看出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政策没有改变。在此前的2月,在教育部召开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针对有关建议取消中考后的“普职分流”的建议,明确表示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分流非常必要。
这次新法的说法是,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对我国基于“双轨”教育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做出的与时俱进得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体现了我们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是为我国高质量的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这点上说,从“分流”到“分类”再到“协调”的说法,是把原来微观的“分流”举措,做得更加科学、更加宏观了,而不是取消了。
由于长期以来的职业教育兜底性的招生制度、也由于“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传统世俗观念根深蒂固,导致在社会层面,大家都觉得职业教育似乎低人一等、职业院校似乎是学习习惯差、成绩不好学生的收纳所,似乎进到职业院校的学生就成不了才。所以,“分流恐慌”如同魔咒,让家长充满“忧虑”。这种“忧虑”让家长从孩子一上小学就日渐其盛,心理阴影逐年增加。
从公开的数据看,2021年普职招生比为64.92%:35.08%,普职在校生比66.51%:33.49%。照此计算,普职比已经是6.5:3.5了,比之前所提的“大体相当”,已经偏向“普高”很多。这是一种比较符合国情和民意的现实结果。可即便如此,家长依旧心存“分流恐慌”。因为在家长心里,巴不得孩子都能上普通高中才好。
然而,从国家发展需求高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大国工匠的高度,必须实实在在地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切实增强职业教育的魅力和吸引力。国家出台法律法规,确保普职协调发展,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宏观决策。在具体实施中,需要在社会层面、家长层面、教育部门和职业院校层面和学生层面发大力、着强力。在社会层面,通过宣传和引导,从小唤醒职业规划意识,大力开展职业规划教育,营造劳动伟大、技能光荣的社会氛围,让全社会都能正确认识职业,尊重高技能技术人才,尊重工匠。在劳动人事方面,提升技能型人才的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享有与普通教育同等的各种权益,切实提升职业教育的职业荣誉感,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在职业院校层面,从师资、实训条件和手段、课程建设上发力,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打通职业教育立交桥,让学生有真本领,有强技能,有好前程。在招生方面,改变招生策略,不以知识型笔试分数论英雄,采取技能型的职教高考,或让职业院校和普通院校招生同时同批次录取,各取优秀的有志学生而教之。